我的公民建议:中国互联网管理必须符合法治原则笑蜀互联网越来越从虚拟走向现实,其对现实的影响既深且巨。既如此,各国政府对互联网进行管理就是理所当然的,可以理解的。对中方此种观点,美方应该接受。政府对互联网的管理,应该属于公共服务范畴,应该服务于公民的网络表达权和网络知情权,而不是压制乃至剥夺公民的网络表达权和网络知情权。必须明确,在互联网时代,网络表达权和网络知情权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政府受雇于全体公民,作为全体公民的雇员,政府本身无权压制乃至剥夺公民的任何基本权利,除非公民出于紧急需要,通过严格的立法程序愿意自己限制自己。政府对互联网的管理,攸关公民的网络知情权和网络表达权,必须经由国家最高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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