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院,你让人情何以堪?

by 李笑来 on 2009/11/18

in 言论与八卦

11月3日,央视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播出《北大医学教授为何死在北大医院?》之后的第二天,北大医院的官方网站以这样的落款发出强势回应(查看北大医院官方网站):

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委员会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

好吓人啊,“北大医院是中国人民的医院”——莫非是在说“质疑北大医院就是质疑中国人民”呢?

还要再配上升国旗的图片:

背景中还有这样的大字:“安全稳定顾全大局”——莫非是在说熊卓为的家属起诉北大医院,中央财经频道曝光此事是激发混乱不稳定因素,破坏社会安定团结,制造不和谐局面?

之前广大群众还不明真相,今天看了南方周末上柴会群先生的文章,才知道原来在一审中就已经证据确凿地认定北大医院涂改伪造病例:

在法院将此案提交鉴定之前,因原告对病历的真实性产生疑义,法院曾罕见地将病历交给另一家鉴定机构——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作病历真假及是否可以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由后者提交的鉴定书中,确认了手术记录中的II系由I涂描而成。此外,该鉴定意见还认为院方提交的熊卓为的“手术前讨论记录”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不能作为鉴定材料使用。

有这样“全心全意为患者”的么?!所谓的“强烈谴责”,原来是“扯虎皮拉大旗”,“负隅顽抗”。真难为那么多其实与此事无关的医生还要集合在一起被指挥、被代表、被表心声,被……

此案如若不能在法庭上被还原真相,中国人民不甘心啊!

{ 2 trackbacks }

当说官话成为习惯 - 上课听课 -
2009/11/19 at 23:03
闲着也是闲着 » 关于北医医疗事故的一点想法
2009/11/21 at 01:40

{ 73 comments… read them below or add one }

1 Rayki 2009/11/18 at 23:19

难道是沙发?呵呵!
看笑来博客好久,今天第一次留言~
看了这文,真的和标题感觉一样,这医院让人情何以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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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ziyuan39 2009/11/18 at 23:22

普及一下知识,大家不要再盯着病历看啦,医院都是三级检诊,治疗方案 什么都是主治以上定,每周都会有2次以上的 主治查房,而病历呢 大部分都是由实习同学和刚毕业的大学生写的,犯错误非常常见。所以 病历出现问题 说明不了什么,设想 一个住院的2周的病人 病历大约会有 1w字,还有大量的化验单,报告单,而且一个医生 不是只管一个病人,一般的讲,平均2天就要完成一个这样的病历,不出错可能吗?小来可以看看自己那本书 多少个人 校对了几次?记得您以前也说 出一本错误比较少的书 都很难。这个病历学生写完 会给老师签字的,因为我们的法律规定,实习同学要在上级的指导下工作,这个指导 平时体现在口述治疗方案叫实习同学执行,但是凡事都要证据,先在就要检查病历签字。一个主治一般 一周会有2次集中处理出院病历,每次3-5个,假设是3个  就是一个3w字的大厚本,怎么可能一个字一个字的看,一般就是找 那里需要签名,一般一封有30处需要,往往都会漏,就更别提检查错误了。但是很多主治很牛,能发现不少,但是肯定有漏的,至于病历;里的 I 或者II 本来就是人为的分级。
柴的文章 明显有断章取义的成分,笑来有机会把鉴定意见书的全文拿来看看,肯定会有新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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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怕死就是共产党 2009/11/18 at 23:27

不管事实到底是怎样的,我希望北大第一医院的院党委,你们该干嘛干嘛去,老老实实的吃你们的闲饭去,不要显得很强势地插手干预这种争议事件,显得你们很有作为似的,否则,真正激发混乱不稳定因素的罪魁祸首就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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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jasmine 2009/11/18 at 23:36

李老师:
     您好!看了您这篇文章我真是很伤心……
     我上过您的课,您曾经是我最欣赏的老师之一,因为我觉得您对一些事情的看法非常透彻,很切中要肯。但是这件事,我没想到您也会如此评论。
     实不相瞒,我是北大医院的一名医生,已经取得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此次北大医院被报道的事情使我们很震惊,总的来说,这是整个中国医疗制度的问题,医学生培养模式等等很多的问题,而北大医院只是这个背景下的一个替罪羊。我不是说北大医院一点错误都没有,但是中央电视台的职业道德的丧失似乎远比北大医院的责任重得多!单方面采集信息,夸大其词误导人民,没想到连您也这么想……
    我不知道您是不是仔细看过百度吧里“北大医院吧”的文章,里面有一篇如果您能仔细看的话,也许会有更多的思考,我会附在下文,希望您能仔细考虑您所说过的话!
   我是北大医院的医生,我的经历让我相信北大医院与其它医院比在学术方面有多么得专业,这一点,不学医的人可能永远也无法理解。我也去参加了升旗,身为北大医院人,我很骄傲!
   在这件事在网上炒的沸沸扬扬的时候,我们这些医生顶住压力,一直在用我们正义的力量来改变这件事给人民造成的错误的印象,在病人对我们呵斥的时候,我忍了,但我今天看了您这篇文章,真的是要哭了,您的影响力这么大,有多少人这么信任您,而您也是如此评论,我无话可说,只是希望您以后能在真正了解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再发表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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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jasmine 2009/11/18 at 23:40

各位网友:     大家好!   针对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11月3日的失实报道以及广大网友指出的一些疑问,我院现做出郑重回复,以馈广大网友。我们知道我们的解释可能还会被一些网友说成“狡辩”,但是我们只是想还原事实真相。以下部分文字没有采用太多的专业名词,完全是为了更好的与网友交流,请专业人士见谅。   一、关于“三个学生”的问题   央视经济半小时的报道中提到的三个学生,其中于峥嵘医师和肖建涛医师当时已经分别是医学硕士毕业和医学博士毕业,并均已正式被我院聘用,是我院的正式职工,而不是什么学生。段鸿洲医师当时也已获得医学学士学位,正以研究生的身份参加正规的住院医师培训,也不是什么实习医生。   二、关于抢救经过   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中只提到“三个学生在进行抢救”,试想一下,如此重要的病人,又是我院自己的职工,怎么可能是“三个学生”在抢救。那实际情况是:2006年1月,北大医院心内科研究员熊卓为因患腰椎滑脱,于春节前入住北大医院骨科,并于住院后第二天接受了手术治疗,手术顺利成功。为避免手术后发生静脉血栓,患者于手术后第三天遵医嘱开始下地活动。术后第6天(年初二)熊卓为在病房突然跌倒,在医院二线值班的主治医师刘宪义接到骨科病房护士报告后立即赶到病房,此时熊卓为已没有脉搏,也测不到心跳和血压。麻醉科和心内科值班医师接到通知后也在5分钟内赶到病房。为帮助患者恢复心跳,他们边为患者做心外按压,边把患者紧急送往重症监护室进行抢救。此后骨科、心内科、心外科主任都相继赶来参与抢救,时任院长也亲自坐阵。抢救从当晚9点多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5点。据病历记载,当天参与抢救的专家有:朱天岳教授(原骨科主任)、丁文惠教授(大内科主任、心内科专家)、王东信教授(麻醉科主任、ICU专家)、李岩主任医师(心外科副主任)、刘宪义副教授(当时的骨科主治医师)、于峥嵘主治医师(当时的骨科住院总医师)、洪涛教授(心内科副主任)、赵峰教授(心内科副主任)、赵明辉教授(肾内科主任)、章友康教授(当时的北大医院院长),还有应患者家属要求请来的阜外医院两名院长以及北大医院相关辅助科室多人。如此强大的抢救阵容,在北大医院历史上也是少有的。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中的“三个学生”当然也参与了抢救,但抢救的主角怎么可能轮得到他们!   狭义的“抢救”概念就是指心肺复苏(人工呼吸和心外按压等措施),实施复苏的前提一定是患者心脏、呼吸停止,换句话说是“先濒死、后按压”,如果当时不按压必死无疑,怎么可能是因为复苏致死的呢?一般在抢救中,心外按压持续半个小时至一个小时后,如果病人仍无自主心跳、呼吸,就不再继续按压,因为这种情况下即使病人后来恢复了自主心跳和呼吸,也多成为植物人。而对熊卓为,一方面是应患者家属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因为在场的很多人都是她的同事与好朋友,大家实在不忍心看着她这样离去,所以体外按压一直持续到凌晨5 点开胸取血栓时。这样长时间的按压难免会伤及肋骨和脏器,但是当时最紧迫的是保持患者有心跳和血压,否则一切抢救都无法进行。广大网友们,对于熊卓为的抢救,虽然最终未能挽回她的生命,但我们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我们真的是尽力了!   广大网友,请大家自己判断一下真实情况,难道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就一定真实吗?
三、关于预防性使用抗凝药物的问题   我们说“手术是成功的”,指的是熊老师腰椎滑脱的骨科手术本身是成功的,然而,术后第六天发生的并发症急性肺栓塞无情地夺走了熊老师的生命。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中提到“没有采取抗凝措施”,广大网友也有疑问。   那么术后需卧床的骨科手术患者是否需要预防性使用抗凝药物是一个学术问题,目前尚无统一标准。我们不能只看到抗凝药物“预防血栓形成”的益处,还要看到其加重术后出血倾向的弊端。如果我们当时预防性地使用了抗凝药物,其后熊老师因大出血死亡,大家会不会又说我们不该用药了呢?目前的骨科抗凝剂使用指南中,也只是要求大关节手术要在术后使用抗凝剂。熊卓为做的是脊柱外科手术,这方面至今没有形成常规使用抗凝剂的指南。   人体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系统,所以医学也是一门相当复杂的学问,否则医学界早就攻克癌症了,不是吗?   四、关于“非法行医”的问题   这个问题我们不想再赘述,卫生部的回应和北京大学医学部的声明已经说明我们绝不是“非法行医”。有些网友拿“未拿到驾照就上路驾驶是非法驾驶”来作比喻,那么在驾校中跟着教练练车也是非法驾驶吗?也许大家会说我们的病历上没有上级医师签字,但试想对于这么重要的病人,年轻大夫怎么可能自己做主,上级大夫怎么可能不做指示,当然病历上没有签字是我们当时工作上的不足,但是广大网友们,这是在2006年发生的事情,那个时候我们相信很多教学医院都同样没有意识到上级医师签字的如此重要性。   五、关于修改病历的问题   很多网友说我们在第一篇文字中回避了这个话题,其实不然,原因也是因为此话题的敏感性将有可能出现更长时间的争执而终无所获。 按照运行情况分,病历有两种:一种叫运行病历,另一种叫终结病历(即病案),定义的区别就在于这份病历的主人是否出院,病历归档进入病案室。病历的客观部分(如化验报告单)是允许患者复印的,主观部分(即有医师书写记录病情的内容)是不允许患者复印的。病历的书写是医生根据诊治过程所记录的依据,会随着病情的变化和医生新的发现而日趋完善,我院历史上就曾多次出现老教授不满低年资大夫书写的病历(一定是指主观部分)而将其撕碎扔掉责其重写的故事。一般医疗纠纷出现后,会当着医院医务部门和患者家属的面封存病历,如果在病历封存后再去修改病历,那是不允许的。   广大网友们,有没有“篡改病历”是法律说了算的,不是我们说了算,也不是患者家属说了算的,更不是央视经济半小时说了算的。   六、关于执业医师资格的问题   首先,让我们先来谈谈执业医师考试。每年一次的执业医师考试是一种国家级的资格认定考试,包括理论和技能两方面,考试成绩合格后将颁发《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得到《医师执业证书》并在供职医院注册,成为一名注册医师,有资格在注册医院范围内独立行医。 以前,只有已从医学院毕业开始就职的人,才被允许在一年的临床实践后参加执业医师考试,这个约束显然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医学教育事业,七年制(本硕连读)、八年制(本硕博连读)的学生和本科毕业参加全国统考继续攻读研究生的人,不得不面临没有拿到执业证书还要保证临床医学教育实践的尴尬局面,而承载教学工作越重的医院在这个“空白期”就十分无奈——北大医院就是最好的示例!但我们相信,这种两难的处境绝不只有北大医院一家独自面对!   针对此问题,2009年1月1日卫生部、教育部印发《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中指出“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临床诊疗服务”。作为北京大学的第一家教学医院,我们也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来保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合法、顺利进行,如非注册医师参与医疗活动时需在注册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并有注册医师签字。   节目中“曝光”的刘希高,据他所言,当日乔装成病人的记者来到诊室后说自己有“泌尿系感染”,请求小刘给自己开点药,并一再强调以前吃过,效果很好,在小刘问诊的同时和他“套近乎”,说自己的侄女也要考北医的研究生,想从小刘这里取取经,于是小刘就坦坦荡荡地告诉她如何复习备考,殊不知有一个针孔对着自己。最后小刘因为觉得开这点药很简单就没有请示当时值班的具有执业资格的二线医师,自己开了药方,违反了医院有明确的相关规章制度。实际上央视经济半小时记者那几天还找了其他几位急诊值班医生,但他们都没有给她开药,只有小刘开了药方,如此“钓鱼”暗访,我们觉得已经无话可说,不知道广大网友又该如何评判。   小刘和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中的年轻大夫还提到“上手术”,但是“上手术”并不是去主刀做手术,做手术除了主刀大夫,还需要好几个人帮忙做助手,说句实话,真让小刘他们去主刀做手术,他们不敢也不会去做。   在网上看到有网友评论说,这件报道将一个事实展现在公众面前,那就是目前我国的执业医师制度还不够健全,而北大医院就是一个牺牲者!我们认为这样的评价是令我们疼痛却比较中肯的,因为我们为澄清事实真相付出了太多太多,也得到了及其不利的社会反响。北大医院可以“牺牲”,然而,小刘不能“牺牲”!他今年只有26岁,不久前刚刚参加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正在期盼自己的成绩、憧憬着今后成为一名真正的好医生的梦想,却因为一时的不清醒被欺骗自己感情的媒体无情地扣上了“非法行医”的帽子“示众”,无论结局如何,这可能将对他年轻的心灵造成严重的伤害,这也将令我们感到更为疼痛!
七、关于临床医学教育和医疗工作梯队建设
  1. 关于临床医学教育
  关于这一点,学校更有发言权,但因我院是北京大学的教学医院之一,作为医学教育的实施者之一,我们想站在自己的角度谈一些自己所知道的事情。
  北大医院是北京大学的教学医院,是北大校园的“延伸”,这就意味着在医院里有见习的医学生、实习的医学生和研究生,他们由北京大学和医学部统一管理,并非医院的正式职工。医生是一个特殊职业,医生的培养亦具有其特殊性,必须进行足够的临床实践,而这种实践与行医有着本质的不同。医学是临床性非常强的实践活动,如果不给他们机会,新一代的医生就不会成长起来。这对未来的医疗安全势必会埋下一个新的隐患。
  目前,北京大学的医学生教育模式分为两个阶段,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八年制学生的后三年学习也属于研究生教育)。本科生阶段学习,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在临床实践活动中以见习而后实习的医生身份出现,这一点在我院的《入院须知》中有明确告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即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一线”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参与医疗实践工作,在一年之后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等到考试通过拿到《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大概还需要经过一年多的时间。
  2. 关于医疗工作梯队建设
  刚才提到的“一线”,即在我院正式工作的住院医师和临床医学研究生(一般为在读硕士阶段),他们的年资基本一致,相当数量的研究生因本科毕业后在外工作若干年后考研,其能力比刚参加工作的住院医师还高,为了便于管理,我们将所有从事临床“一线”工作的大夫统称为“住院医师”。实际上于峥嵘和段鸿洲以及刘希高他们都是归于此类,并不是所谓的“主治医师”。
  “二线”即“主治医师”,这是一个职称的概念,医院的主治医师一定是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我院正式注册的本院职工,负责管理和监督“一线”的工作,至于他们有的在职攻读更高学位,并不影响仍为本院职工的事实。肖建涛当时就已经是心外科的主治医师了。
  “三线”即“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这也是一个职称的区别,其评审有人事部门的相关规定。北大医院施行“(副)主任医师负责制”,因此,患者可以在我院放心就诊!
  以上是对我院医疗工作梯队建设的简单介绍,应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希望能让各位网友更多地了解医院工作所谓的“神秘”。
  老百姓口中的“主治医师”对于外科病人严格来讲指的就是主刀医师,熊卓为的主刀医师就是骨科的李淳德主任医师,而不是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中提到的“三个学生”。 
 
  今天和网友们的交流,我们使用了“郑重”二字,因为我们很清楚这次事件发展到今天这种地步的严重性和纵容舆论后果的毁灭性,然而,我们也很清楚自己的定位,不指望这些文字能够证明什么争执多年的事情,只希望公众能听到一些来自院方积极的声音(不能说“客观”是因为我们是局内人),而不仅是电视屏幕中的“一言堂”和令人动容的泪水。
  可能大家还有别的疑问,没关系,我们只想还原事实真相,您如果有机会可以亲眼来看一看北大医院,眼见为实!我们的工作可能还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是我们绝不是“非法行医”,也绝不会“草菅人命”。
  此外,我们还想和大家交流的是,我们内心的痛苦并不仅仅是针对此案件本身,而是对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担忧。如果因为媒体的一则失实报道而挫败了广大医学生和渴望学医的孩子们的心,今后一流的人才没有人愿意学医,中国人民的健康如何保障?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如何发展?那时,我们大家不是不敢去医院看病了,而是没有大夫有信心独立出诊,或是抱着教科书坐在诊室里比对!难道这就是作为毛细血管的我们在2009年的严冬和主流媒体的一番“较量”后的结果?难道这样培养出来的医生就令百姓放心?这代价令我们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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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日月山人 2009/11/19 at 00:17

 我相信这件事情”不是整个北大医院的错”,”甚至不是医生的错”,而是已经臭了,就如同护士已成为性泛滥的代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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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You Xu 2009/11/19 at 00:59

很少来留言的,回一下 jasmine 同学:我不知道事实,所以不评论你列举的那些证据,我只说一下您的无比泛滥的感情。 是怎样朴素的感情,可以使得您在“不是说北大医院一点错误都没有”的情况下,看到xiaolai 的这篇文章还”真的是要哭了”? 换个角度来说,仅仅是人生的一次偶然的际遇使得你成为的北大医院的医生,所以您就可以忽略你已经看到的错误,在很强的群体归属感的驱动下,即使把自己弄哭了也要站出来做辩护?总是有些“朴素”的哥们,仅仅因为投胎在一个地方,或者高考填志愿的时候的一个偶然,或者求职的时候的一个机会, 就对与自己原本八杆子打不着但碰巧遇到的地方和集体产生强烈的感情,致力于不断的维护集体荣誉,以及和试图损害集体荣誉做斗争的人生征途中去,以至于丧失了基本的事实判断能力。 回头心里还很纠结很难过,弄到最后自己都把自己感动了。 其实,何必感情这么泛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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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kosmas 2009/11/19 at 01:01

真的不知道事实的真相是怎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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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wangyii 2009/11/19 at 01:24

“ 此外,我们还想和大家交流的是,我们内心的痛苦并不仅仅是针对此案件本身,而是对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担忧。如果因为媒体的一则失实报道而挫败了广大 医学生和渴望学医的孩子们的心,今后一流的人才没有人愿意学医,中国人民的健康如何保障?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如何发展?那时,我们大家不是不敢去医院看病 了,而是没有大夫有信心独立出诊,或是抱着教科书坐在诊室里比对!难道这就是作为毛细血管的我们在2009年的严冬和主流媒体的一番“较量”后的结果?难 道这样培养出来的医生就令百姓放心?这代价令我们无言以对! ”
 
这虎皮大旗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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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v 2009/11/19 at 01:34

别假悻悻的,什么叫没人愿意学医,就凭医生那么高薪和社会地位还有人担心这个。
我不知道是不是存在医疗失当,但医疗医生作为一个关乎人命的范围和职业,媒体和人们给予这样高度关注一点都不过份。如果北大医院认为央视的报道有损你院声誉,我极度赞成你从法律方面寻求公道。我相信广大群众极度渴望围观。但拜托,别什么中国人民的医院的,人民的医院就没有医疗事故啊?也别说什么伤心委屈的,恶心不恶心啊。
p.s.那些容易伤心的人,为了你的心着想,你们干脆不要看别人的博客了,你不是因为博主说话中肯而欣赏博主的,你是因为博主说了你同意或者你想说的话而喜欢博主的,一旦人家说了你不同意的话,你就开始伤心,你7岁啊?这篇文章有提到医生也不可能在有百分百把握后才去医人,但伤心的大夫却要求博主“真正了解事实真相”才发表言论,我想问博主何德何等,就算他说不准确,会不会有人死啊?the,remedy for false speech is more speech,如果你不同意别人说的,请讲道理摆证据,别老在煽情委屈,要求别人言论事前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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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ajun 2009/11/19 at 01:50

医院的口碑从来就是这么臭,冰山一角,请不要辩解,大家都心里清楚,又不是没去过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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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ziyuan39 2009/11/19 at 01:59

治疗上的确没有问题,也不存在非法行医,这些事实还不够?
非要追着病历,完全没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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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autobo 2009/11/19 at 03:19

经济半小时和医院都不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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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fleetingtime 2009/11/19 at 08:59

我妹妹是大夫,给我说过这个案例,实际是那没有执照没有经验的医生直接少了一个医嘱,加抗凝血药(这应该是常规),结果在几级审查时那几个领导大夫都忽视了,死者的医生朋友曾经检查过病历,说是任一级能检查出来问题,都不会是现在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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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李笑来 2009/11/19 at 09:48

to   jasmine 
别的真相我们还不知道,但涂改伪造病例已经证据确凿。这篇文章所说也是以此为出发点。我不明白,伪造病例在你们看来那么正常吗?如果真的如你所说,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那么向法院解释?撒谎的人被戳穿了,有什么可难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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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lee 2009/11/19 at 09:51

李笑来的对真实的判断原则也不过如此:报纸,CCXV。
这有一篇人民网评论员  白剑峰的文章,有时间您可以过目一下。
教授之死折射新闻浮躁
http://medicine.people.com.cn/GB/10328136.html
不过看完后如果您觉得是枪手所为,我确实也无话可说。
个人觉得真相需要冷静才能看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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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lee 2009/11/19 at 09:56

wow,留言需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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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李笑来 2009/11/19 at 10:09

to lee:

1. 是因为你的留言里有链接,所以没马上显示出来。

2. “李笑来的对真实的判断原则也不过如此:报纸,CCXV。”——这话没劲。这篇文章里说事儿的是“法院判决”,“造假证据确凿”——难道你看不到么?

3. 不明白你说的冷静指的是什么?不看真相、不看证据、怀疑一切才是冷静?人命关天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才是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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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viphhs 2009/11/19 at 12:47

1、很久没有留言了。看完这篇文章堵得慌,说两句吧。
2、看完笑来先生的这篇文章后,我去北大第一医院看了这篇文章:北大医院11月12日郑重答复广大网友:对《经济半小时》的最后一次声明。具体内容各位自己看看吧。“兼听则明,偏听则信”
我觉得北大第一医院在这个事件上并没有回避什么;相反的是在积极应对。也绝对没有给人留下“不让质疑”的印象。
3、关于涂改病历这个细节,我是这么认为的:任何人都会犯错;但要看是与主体事件之间有多大关联度的错误。如果是因为涂改病历造成熊卓为教授致死的直接原因,那我认为多么严格的追查都是应该的。
4、事实上,关于整个这件事情上,我认为当事双方都有一些不妥之处。北大第一医院方:“涂改病历”。CCTV的经济半小时栏目方:利用新闻媒介制造对司法机关施加压力的舆论。
其实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和绝对的事情。希望大家也不要用非黑即白来看待这件事情。
5、个人建议:当事双方(北大第一医院和CCTV)都应坦然面对自己的错误,并对对方的错误加以谅解。让这件事情和谐的解决吧!
至于教授之死所引发的医院和教授家属的纠纷,留给法院判决吧。本来就该如此。家属应该相信法院。中院不行,就高院。高院不行就请温总理出面吧。
正义是在任何一个社会的人们所渴求的。如果此事不能和解,也希望法院能早日做个裁决吧!我不希望看到温总理过问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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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9decibel 2009/11/19 at 12:49

to lee:
你提供的网址里面说的内容全是扯淡
都tmd只说有问题 有谁去解决过问题,问题解决不了还tmd不让说了
中国人的命搁在你们丫面前都不值钱了 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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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lee 2009/11/19 at 13:11

不知道法院的冤假错案所引发的人命关天的事李老师是不是也很觉得法院“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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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两个博客 2009/11/19 at 13:14

在中国想了解真相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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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李笑来 2009/11/19 at 13:21

to lee: 你现在是在混淆视听。单纯当前这件事上,法院是请“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鉴定的,证据确凿,你怎么可以不当回事?这件事和“其它的冤假错案”无关。

to viphhs: 关于你所说的“3、关于涂改病历这个细节,我是这么认为的:任何人都会犯错;但要看是与主体事件之间有多大关联度的错误。如果是因为涂改病历造成熊卓为教授致死的直接原因,那我认为多么严格的追查都是应该的。”>>>对,这个病例是否是涂改伪造的就是特别重要的关键,因为“熊卓为是否具有手术指征。如果熊卓为是一个不具有手术指征的病人,而医院通过误导对其实施手术,那属于严重过错,甚至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是I,那么医院就是有问题的,如果是II,那么医院是没问题的。北大医院不是不知道这个事实,北大医院是在“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鉴定之后才不得不承认那是伪造的——“院方开始一度否认改写病历,患方遂提出做笔迹鉴定,院方方才承认。”

看看法律怎么说的吧:《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和规定,医师不得隐藏、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如违反将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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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lee 2009/11/19 at 13:32

to 29decibe:
我只是那拿出来用来帮助大家辨别真相,信与不信都是你自己来决定。没有不让谁说话的意思,而且我也没有这个权力。
至于你说的“操”字(哦,对不起李老师,我又把这个脏字在您的blog里重复了一边)前面的“你们”,我也不太明白这个“你们”是一个什么样的群体。而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不在医学界,也不在媒体界,也不在教育咨询界,我也不是在为谁说话。
只是今天进来看到李老师的文字,觉得没有《把时间当作朋友》那般理性了,所以忍不住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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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lee 2009/11/19 at 13:37

那想必李老师已经知道真相了,因为法院针对病历修改的判定已经有了。
你所谓的还原真相还要还原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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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lee 2009/11/19 at 13:41

混淆视听:
释 义:      混淆:混杂。用假象或谎言让旁人分辨不清是非。出 处:     《三国志·袁尚传》裴松之注:“如此之类,正足以诬罔视听,贻误后生矣。”
我说的哪条是假象,又有哪条是谎言呢?
而且我的目的恰恰是让大家能够辨清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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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la-la-land 2009/11/19 at 13:54

你能咋地?这是中国!
想暴力革命?靠,人家CP就是靠这个起家的
想思想革命?靠,枪杆子里才能出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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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la-la-land 2009/11/19 at 13:54

楼上的,照你这么说中国还完了?我们都得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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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la-la-land 2009/11/19 at 13:55

我没说都得等死啊,我只是说没有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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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la-la-land 2009/11/19 at 13:56

那不跟放屁一样么?你说和没说有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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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la-la-land 2009/11/19 at 13:57

楼上两位别吵吵了,请保持这片净土的纯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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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la-la-land 2009/11/19 at 13:58

请你睁开眼看看好不好?我俩没来之前,前面已经打得乌眼儿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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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李笑来 2009/11/19 at 14:09

to lee: 你把不相干的“冤假错案”拿到当前的是非分辨中,不是谎言,不是假象,但那是“不相关的事实”——即,平时大家所说的“和稀泥”。

to la-la-land: 你们俩的ip地址咋一样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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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lee 2009/11/19 at 14:18

难道公司里也有人跟我一样关注?
我跟la-la-land不是同一个人,我也不会那么无聊在这灌水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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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Reborn 2009/11/19 at 14:27

对于医疗事故和无证执业这事儿,那么明显的结果都放在那里,还有什么可争议的呢?居然还有人把自己当受害者跑这儿来表演煽情,被治死的受害者家属都没你显得那么委屈。

北大医院试图把医院和病患之间的激烈冲突转化成医院和cctv之间的冲突,努力把自己扮演成一个受害者,仿佛只要cctv报道过程有问题,自己就完全没问题了。这么弱智又愚蠢的伎俩,难道没人能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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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李笑来 2009/11/19 at 14:36

to lee: 我说的不是lee和la-la-land是同一个人。而是la-la-land自己扮演两个人说话。(我没表达清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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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lee 2009/11/19 at 14:38

to Reborn:
明显的结果就是有位北大的教授死掉了。
明显的结果是法院判定院方涂改了病历(如果博文里所说是事实)
而医疗事故和无证执业并不是明显的结果。
再附上一篇中青在线的文章,帮你看看所谓的无证执业背后还有什么事情。
谁让优秀医生在“非法行医”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9-11/19/content_29432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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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viphhs 2009/11/19 at 14:57

To Reborn:
1、“无证执业”这事儿可从来都没有人认定啊。(卫生部高度关注媒体报道北大医院“非法行医”事件)
“严格意义上说,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医疗机构的临床实践活动是医学教育中的临床实践活动,而非正式的行医。对这种活动的管理,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我国刑法对于“非法行医”的具体界定,不包括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
南方周末上柴会群先生的文章一文结尾也提到了并没有任何机关认定“无证执业”。
2、医疗事故我没有发言权,让法院最终定吧。据南方周末上柴会群先生的文章,一审是判定北大医院败诉的。
3、给北大第一医院申述的机会吧,总不能不让人家说话。再说CCTV的经济半小时栏目并非没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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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viphhs 2009/11/19 at 15:08

1、个人认为:倒是CCTV的经济半小时有利用媒体嫌疑,试图将“非法行医”问题扩大化以达到强迫解决这起医患关系纠纷的嫌疑。再说,按题材论,非法行医也不关“经济半小时”多大的关系啊。
2、我没说的了,继续关注事件动态。静候法院判决。
3、请大家都记住:所有的事情都要问一个结果。我们为什么争论?争论到底想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难道不是为了促进医院改进问题,难道不是为了促进司法公正?
对于此次当事的双方(北大第一医院和CCTV经济半小时)都要清楚:如果一味的指责,就可以让社会更和谐、让我们看病更方便,我愿意整天站在十里长安街上,见人就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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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Reborn 2009/11/19 at 15:20

to viphhs:

无证执业的事儿的确暂时没有定论,我稍显鲁莽了。

但是,管他cctv有没有错呢,病患总没有错吧?为什么非得把一个第三方扯进来?

就算北大医院真的被cctv强奸了,那也已经得不到任何舆论的同情了。在大众面前,”谁都不是好鸟“的印象深入人心。没人管你和cctv谁强奸谁,大家同情的是病患的遭遇,担心的是自己的安危。在这样的劣势下,北大医院真的不必那么呼天抢地的,反而显得越发恶心。

要真觉得那么委屈,就在这起医疗纠纷尘埃落定以后,再跟cctv对簿公堂好了。干嘛非得和这次医疗纠纷搅和在一起?谎都撒了,判决都有了,认错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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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lee 2009/11/19 at 15:43

医院针对的就是CCXV在报道这起医疗纠纷中出现的问题,他也只能针对这起医疗纠纷进行宣讲,并不是搅和。
同意viphhs,我们讨论的目的和原动力都是为了让自己的生活更美好。
另 to Reborn,北大医院已经承认了法院判决,难不成你还希望他再在自己的网站上把法院判决公布一下才算是认错?只是北大医院这次采用这种大张旗鼓的措辞方式确实触痛了一些像李老师这样人的神经。
那CCXV对非法行医的报道和卫生部的发稿已经有冲突了,你还指望CCXV在后来的节目里去说自己之前的一则报道中有误吗?
做为一个国家媒体,这样做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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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lee 2009/11/19 at 15:51

to xiaolai:
如果我这种探究事实真相的方式你认为是和稀泥,那我也只能这样“和”下去了 :-)
或者您给我几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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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李笑来 2009/11/19 at 16:03

1条建议就够: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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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lee 2009/11/19 at 16:13

ok,那你文章要针对的是“修改病例“吗?法院已经针对修改病历给出了判决,北大医院也已承认。而你文章前面提到的北大医院的一些措辞跟你提到的就“事”并无关系。
要么您论的是北大医院对央视报道所作的回应的态度和方法?
但文章结尾您还要法院还原的真相。那想知道真相一定说明还存在疑问,那疑问又是什么呢?
我就”博“论”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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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la-la-land 2009/11/19 at 16:30

to lee: 唉我说,有事儿说事儿,你干哈说我灌水呀?就你说话不算灌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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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la-la-land 2009/11/19 at 16:31

楼上的消消气儿,他比你灌得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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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lee 2009/11/19 at 16:37

接着就”博“论博:
两个莫非:
好吓人啊,“北大医院是中国人民的医院”——莫非是在说“质疑北大医院就是质疑中国人民”呢?
北大医院是中国人民的医院(之一),A是B的子集,质疑A并不能莫非成质疑B,况且您莫非里提到的是质疑C(中国人民),C只是修饰B的一个类似定语的词。
背景中还有这样的大字:“安全稳定顾全大局”——莫非是在说熊卓为的家属起诉北大医院,中央财经频道曝光此事是激发混乱不稳定因素,破坏社会安定团结,制造不和谐局面?
哦,这里莫非应该改成“是为了激发…..”,否则主谓宾就变成”曝光此事是局面“。
而且确实制造了不太和谐的局面,至少在这个blog上有所体现,有人都“操”了
 
莫非李老师很喜欢揣测别人文字的意图?
而且我在英语培训大牛前卖弄语法是不是有点自不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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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lee 2009/11/19 at 16:38

to la-la-land:
您唱双簧的吧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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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lee 2009/11/19 at 16:47

其实说来说去,留言的主要起因还是看到了李老师稍显激动的言辞(至少在我自己看来是这样),然后希望能为李老师提供一些相关资料能帮您还原真相
就您的书来看,应该是个看问题比较透彻的人,至少在时间上~
好歹您也培训过那么学生,还出过书,在一定范围内也算是个公众人物,所以不建议您在不完全搞清事实的情况下发出有情绪偏倚的文章。
当然您该做什么,能做什么,想做什么,我也只能是建议,仅此而已,因为每个人都有“不信中医”的自由(此处又没有就事论事了,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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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郑昀 2009/11/19 at 17:13

北大医院错了就是错了。就算是央视也错了,但也不能掩盖北大医院乃至医疗卫生体制错误的本质。
央视的错,和医院的错,从本质上是两码事,不要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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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郑昀 2009/11/19 at 17:16

很多楼上的评论都是屁股决定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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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日月山人 2009/11/19 at 17:59

  就事论事,很少看见笑来出来解释 !  为什么猫腻多了,我们反而有些人认为这是正常现象,如此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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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Jonah 2009/11/19 at 21:33

具体事件我不太了解,但该事件之所以被大众所高度关注,不是因为一个病人在医院的正常治疗过程中死亡这一关乎每一个人切身利益的现象么—-我们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或曾经是、或现在是、或将来是病人。
 
为什么总有人把CCTV扯进来呢,上面也有人说过了:CCTV错和医院错是两码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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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stefianne 2009/11/19 at 22:05

说医院有错的人,以后你们还敢来医院看病么?有病了最好死到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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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ziyuan39 2009/11/19 at 23:06

手术适应症的问题不是绝对的,有相对适应症,有绝对适应症,很多情况就完全看患者的经济条件和态度。比如患者年轻,需要正常工作,那在治疗上就可以积极点,如果已经 80了 天天躺着,那完全不用做手术。
对于这个病人 北大肯定是非常尽心的,本院的员工,还是教授,没人敢糊弄的。要是在其他病例上 央视拿来报道,还真有可能挑出问题,这个病例处理还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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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apu 2009/11/20 at 02:11

la-la-land有精神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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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lisong 2009/11/20 at 20:40

有些问题我们没法即时解决, 我们只能期望:
1.我们不要生病,这样我们就不用去医院。
2.我们生病了,我们也去医院了,我们碰到了一个好医生。
3.我们没有碰到一个好医生,我们希望我们的病情没什么大碍。
4、我们生了重病,我们只能祈求佛祖保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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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jasmine 2009/11/20 at 22:58

我也许是感情泛滥,那是因为我被气的发抖而没办法说清楚整个事情,也说不清楚,对于你们这些不学医的人,怎么说你们都不会了解。
篡改病历是不对,北大医院也会为此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事情的关键是这个吗???
抗凝与否一直都是医学界一个争论的问题,抗凝的确可以减少血栓的产生,但是出血怎么办?如果熊卓为因为抗凝而出现截瘫,现在大家是不是要为不应该抗凝而吵?
我感情泛滥,也没有中央二台把家属搬出来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说了一大堆没用的话再泛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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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jasmine 2009/11/20 at 23:00

以后大家有病不要来医院来看,我们也想放假!我们也想休息!
你们觉得过年过节白班夜班的倒很舒服是吗???
你们自己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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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jasmine 2009/11/20 at 23:06

没有一个医生会想让自己的病人死
只是在这样的医疗环境下,所有的体制上未处理好的事情都把矛盾集中在了患者和医生身上
原来说当医生“如履薄冰”,现在真的有了切身的体会,真是一只脚踏在医院,一只脚踏在法院
而且,大家看待这件事情的结果对于患者已经进入了一个不利的局面:以后能不收绝不收重病人,不收麻烦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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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李笑来 2009/11/20 at 23:09

to jasimine: 耍泼有意思吗?没人逼你当医生。

篡改病历是不对……

在此之后的任何话,你觉得正常人有必要接着花费时间精力听下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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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jasmine 2009/11/20 at 23:20

你只抓着这一点,却没有抓到事情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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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jasmine 2009/11/20 at 23:22

是没有人逼我当医生,但这个社会会逼得以后越来越少的人想当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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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ric 2009/11/20 at 23:55

to jasmine:你的逻辑好奇怪:
因为害怕发生医疗事故就“以后能不收绝不收重病人,不收麻烦的病人”?这不是典型的因噎废食吗?按照你这个逻辑,难道牛奶公司会因为三聚氰胺事件不生产牛奶?司机会因为“70码”事件不开车?陈冠希会因为“艳照门”不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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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Nick Cheng 2009/11/21 at 01:31

大家消消气,我觉得有一些心平气和的讨论还是值得讨论的.
首先,现在的医疗体系和制度,导致有这么一批学生,身处于这样的灰色地带,这是体制造成的;
其次, 如ziyuan39 said at 23:06 on November 19th, 2009:

对于这个病人 北大肯定是非常尽心的,本院的员工,还是教授,没人敢糊弄的。要是在其他病例上 央视拿来报道,还真有可能挑出问题,这个病例处理还是正确的。
只要是个人,只要做事情,要挑毛病肯定能挑出来毛病,但是这个病例的毛病,还真不一定像CCTV有意渲染的那么恐怖;
医院肯定有错,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但是有些背后的东西,是值得思考的.
1 cctv一而再再而三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引导舆论,这不是一次两次了.从google的”心神不宁”案就可见一斑;
2 很多国内的问题,不是某个人的问题,而是体制的问题.正如每个人都在骂警察,骂医生,骂老师,可是真正做这些职业的人的苦楚,有几人明了? 一听到我们做IT的,很多人又会酸溜溜的喊:你们待遇高,白领坐办公室,还喊什么苦? 可是那被”鲁花压榨专家”压榨到死的IT工程师的压力,又有几人知道? 每个人都在骂中国足球,可是如果把足协撤了,我们再来看看足球好么? 所以,不要把矛头指向具体的人群,而要找到其本质;
3 jasmine还是个学生,出来说句话,然后被挤兑的急不择言,说了一些极端的话,大家给他一点宽容吧. 医生一直受教育的是”医者父母心”, 老师受教育的信条是”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一个还在学校的学生,至于像这么样的不给别人一点退路么? 
总之对这件事情我的观点是: 医院肯定有错,在事情调查清楚之后,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媒体在这当中煽风点火却只把矛头指向某些个人或者某些群体,却忽视其中央媒体的监督作用,对根源–体制选择性失明,应该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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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aaron 2009/11/21 at 08:52

#62 李笑来 said at 23:09 on November 20th, 2009:
to jasimine: 耍泼有意思吗?没人逼你当医生。

篡改病历是不对……

在此之后的任何话,你觉得正常人有必要接着花费时间精力听下去么?
 
笑来说这个过分了。你说就事论事。那么你说的事是什么事?改病历吗?
如果只是改病历,没有后来病人死亡的事,这件事会有那么大吗?
改了病历和死亡有没有关系?直接关系?没有直接关系的话,修改病历也就是一个单独的事实。 要讨论的就是可不可以改病历?不可以的话,要受什么处罚?
什么是都有原因是不是?你只听到改病历就不听下去。你不觉得更重要的是了解为什么有这种现象产生吗?知道原因才可以防止。
别人就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了吗?当然,你可以指出别人的解释不对,没有“就事论事”。
“耍泼”了吗?带着情绪就是耍泼?你自己永远冷静客观吗?
 
说点别的,现在医患关系真的很复杂。个案里可以找出个案里的对错。但是整体呢?怎么解决问题?不是揪住一个细节或片断可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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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phil 2009/11/21 at 09:25

说些什么呢?
同意徐宥的说法。为了自己所在集团的利益,的确是可以什么都不顾的,道德、伦理、人格算什么?
某集团成员这样也就罢了,类似医生这样的群体也统统免不了,未免有些心寒。
如果有一点点本属于医生的信仰和荣耀,把救死扶伤看做是自己分内的事而不是维护自己群体的利益优先,承认失职就不会那么难了。
其他团体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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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wangyii 2009/11/21 at 09:28

楼上的,如果你去医院的时候正好有个叫 jasmine的医生叫你不要来 我们正放假呢
如果你病重的时候 jasmine医生说 你太麻烦了 搞不好我们医院也会惹上麻烦 自己杂家等死吧
你就能明白李笑来老师的苦心的
对于什么都只为医院着想而失去医生操守的人 言重一点不是什么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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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wangyii 2009/11/21 at 09:33

我指6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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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tankin 2009/11/21 at 17:43

BODY { FONT-FAMILY:Tahoma; FONT-SIZE:10pt } P { FONT-FAMILY:Tahoma; FONT-SIZE:10pt } DIV { FONT-FAMILY:Tahoma; FONT-SIZE:10pt } TD { FONT-FAMILY:Tahoma; FONT-SIZE:10pt } 在国内,让媒体将大众的价值观、情绪都做一个改变是很简单的,因为有一个很有效的前提:中国大众认为媒体报道的就是正确的。但为什么媒体报道的就是 正确的?媒体有没有可能对事实理解错误或者根本没有看清事实的情况呢?当然说这个话之前,我是相信做媒体的人士在人性和能力上是没有争议的。假如100次 媒体报道的问题有99次是正确、客观的,那有没有可能那剩下的一次是有些许瑕疵的?
我上面提出的问题,是对局限性的思考,即媒体报道具有其 自身无法避免的局限性。另外,媒体有一个趋势,即吸引眼球、迎合大众价值观,报道穷人必然是在如此艰苦贫困的情况下人性的光辉,报道富人必定为富不仁。这 样不免狭隘而偏颇,不能正确全面的反应事实的真相。当然这里我又不考虑媒体本身也是具有某一种立场的,我假定一种理想的情况:媒体是中立的。
所 以这样思考就会发现,媒体要报道出正确而有价值的信息是非常神圣而艰巨的任务。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做得好的!台阶如此之高,必不是人人可以为之!换种思 考角度,也就是说我们平时看到的媒体报道,必不是每个都可以做到正确而有价值!因此,我们要能客观看待媒体报道,即不可简单相信其言辞其立场!要能兼听则明、要能实事求 是,不偏颇不狭隘,最好不要直接使用媒体观点来代替自己的观点,而是要经过一番思考,分析出其中的利害关系,逻辑关系,才能胸有成竹的言之滔滔!
北大医学院的这个事情,一开始我的立场就是感觉报道有问题,如此恶劣的事情发生在北大医学院让人感觉匪夷所思,不敢相信!或许我对这个社会还多少抱有一定的信心,我相信没有那么多黑暗,总还是有些光亮的地方!但我也不敢肯定究竟这个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只是揣测,猜想!
但后来知道媒体又派记者暗访,看到的一幕如此熟悉,就发现这次记者暗访又是媒体提供的一次具有欺骗性质、娱乐性质的报道。欺骗的是大众对北大医学院的认知,娱乐的是大众喜欢看热闹的低级情绪!
其实媒体的报道也并不是那么重要,你看到那么多报道说食品加工中出现了这个问题,那个问题,加了三聚氰胺的牛奶你不是照喝,用猪脖子肉做的肉包子你不是照吃,更不要说那么多人买亚硝酸盐超标的腌制食品,那么多人吃勾兑地沟油的火锅。至于其他化工原料处理过的一次性餐具、调味佐料、烧烤食品,你不是蒙着眼睛假装不知道的和大家一起继续使用、食用。
对于北大医学院的这次事情,媒体报道,已经让北大医学院不堪重负,我倒是在想,在这种情况下,就像遇到了一个濒死的病人,你是应该踹他两脚让他早日归西呢,还是应该赶紧拨打120电话?
好人应该独善其身,好的单位也应该这样,我希望北大医学院无论学术还是道德情操上都是能让人树大拇指的!
但好心人是不是就应该遇到讹诈你的南京徐老太太,而且叫天不应,罚个几万块钱,消灾解难。或者像孙中界,不剁个指头难以表明自身清白!又或者是湖北石首民众、山东东明民众……
国人喜欢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们瓦上霜。但最后究竟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对于正确的事情如果我们不能站出来说上两句,你让受害者怎能挺起腰杆说话,争取那本属于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又或者等着我们成了受害者,也只能叫天不应、等着罚款、剁手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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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tankin 2009/11/21 at 18:00

居然没办法修改,发现自己这样写,很多人读了,会有误解我的意思。
最好能修改后三段为下:
好心人是不是就应该遇到讹诈你的南京徐老太太,而且叫天不应,罚个几万块钱,消灾解难。或者像孙中界,不剁个指头难以表明自身清白!又或者是湖北石首民众、山东东明民众……
国人喜欢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们瓦上霜。但最后究竟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对于正确的事情如果我们不能站出来说上两句,你让受害者怎能挺起腰杆说话,争取那本属于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又或者等着我们成了受害者,也只能叫天不应、等着罚款、剁手指了!
 
社会已然如此,好人则更应独善其身,好的单位也应该这样,我希望北大医学院无论学术还是道德情操上都是能让人树大拇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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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Rabbit27 2009/11/26 at 09:16

对于央视这种在新闻报道中严重失公正的行为表示愤怒,面对自己不了解的专业问题妄加评论,不是一个国家级电视台应该有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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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Winter 2009/12/01 at 01:02

皇帝赐死,臣民只能磕头谢恩,没有选择,你要是反抗,那就诛你九族。
社会主义里也有封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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