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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Reborn &#187; 言论与八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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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iBooks Author能给你带来什么？</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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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3 Jan 2012 06:08:28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lai</dc:creator>
				<category><![CDATA[言论与八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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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Apple发布了一个简单的Mac App，叫“iBooks Authors”——当然，目前只有Mac版本，没有为Windows制作的版本；又当然，没有就没有吧。 试用了一下，觉得即便有了这东西，作者也不是很容易制作并发布电子书的。编辑、美工，都是职业，大多作者没能力自己全部操刀——即便iBooks Author很方便，它也不过是在所有物料都齐全的情况下才很方便而已。 然而，它还是革命性的。任何一个作者，只要有吸引人的内容，都可以用很低成本（把编辑和美工外包出去）很快发布出去。 有人不屑Apple的一些“霸王条款”，其实，对于在中国生活的人来说，那根本算不上什么，老外一惊一乍而已，他们没见过真的霸王。 还有人不屑，说，读者要的不是“只能在iPad”上看的书。其实，iPad已经占了平板的一半以上的市场（另外一说是75%以上），对任何一个作者来说，都已经足够了。 我还真得想想怎么把以后的书全都用iBooks Author重新做了。 另，不知道为什么大伙都把目光聚焦在“教科书”（Textbooks)上，其实，任何书都可以这么做，哪管它用不用得着太多的媒体文件和多指触摸。]]></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Apple发布了一个简单的Mac App，叫“<a href="http://www.apple.com/ibooks-author/" target="_blank">iBooks Authors</a>”——当然，目前只有Mac版本，没有为Windows制作的版本；又当然，没有就没有吧。</p>
<p><img alt="" src="http://images.apple.com/ibooks-author/images/hero.jpg" class="aligncenter" width="550" /></p>
<p>试用了一下，觉得即便有了这东西，作者也不是很容易制作并发布电子书的。编辑、美工，都是职业，大多作者没能力自己全部操刀——即便iBooks Author很方便，它也不过是在所有物料都齐全的情况下才很方便而已。</p>
<p>然而，它还是革命性的。任何一个作者，只要有吸引人的内容，都可以用很低成本（把编辑和美工外包出去）很快发布出去。</p>
<p>有人不屑Apple的一些“霸王条款”，其实，对于在中国生活的人来说，那根本算不上什么，老外一惊一乍而已，他们没见过真的霸王。</p>
<p>还有人不屑，说，读者要的不是“只能在iPad”上看的书。其实，iPad已经占了平板的一半以上的市场（另外一说是75%以上），对任何一个作者来说，都已经足够了。</p>
<p>我还真得想想怎么把以后的书全都用iBooks Author重新做了。</p>
<p>另，不知道为什么大伙都把目光聚焦在“教科书”（Textbooks)上，其实，任何书都可以这么做，哪管它用不用得着太多的媒体文件和多指触摸。</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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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本站备案已被收回</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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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3 Jan 2012 11:48:21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lai</dc:creator>
				<category><![CDATA[言论与八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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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昨天收到短信通知，我之前为lixiaolai.com申请并通过的备案，已被收回——没有说明原因。 另，从另外一个渠道得知，“目前北京地区不受理个人博客和空间的备案。”]]></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昨天收到短信通知，我之前为lixiaolai.com申请并通过的备案，已被收回——没有说明原因。</p>
<p>另，从另外一个渠道得知，“目前北京地区不受理个人博客和空间的备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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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无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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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0 Jan 2012 22:18:14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lai</dc:creator>
				<category><![CDATA[言论与八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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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弄个网站，放在国外的VPS上，国内访问慢，或者干脆访问不了。 在国内买个VPS（北京），结果系统差，技术支持恶心……于是只好退款换了另外一家（上海）…… 这回还凑合，对，只是凑合。结果第二天来电话说，您的网站没有备案，请三小时内关闭。 我不是不想备案，而是发现这备案不太好弄：需要本人去照相，我人在北京，服务器在上海，不能在北京备案…… 这备案也真神奇，直接把一个Internet website干成localhost。 真折腾人啊。 人要是心情不好，就效率低下。这么点破事儿，弄得我好几天什么别的事儿都做不了，真正坑爹啊。 本来纳税人是爹，不，是爷。结果现在爷不再是爷，是孙子，不，是龟孙子。]]></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弄个网站，放在国外的VPS上，国内访问慢，或者干脆访问不了。</p>
<p>在国内买个VPS（北京），结果系统差，技术支持恶心……于是只好退款换了另外一家（上海）……</p>
<p>这回还凑合，对，只是凑合。结果第二天来电话说，您的网站没有备案，请三小时内关闭。</p>
<p>我不是不想备案，而是发现这备案不太好弄：需要本人去照相，我人在北京，服务器在上海，不能在北京备案……</p>
<p>这备案也真神奇，直接把一个Internet website干成localhost。</p>
<p>真折腾人啊。</p>
<p>人要是心情不好，就效率低下。这么点破事儿，弄得我好几天什么别的事儿都做不了，真正坑爹啊。</p>
<p>本来纳税人是爹，不，是爷。结果现在爷不再是爷，是孙子，不，是龟孙子。</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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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新年寄语</title>
		<link>http://www.lixiaolai.com/archives/11288.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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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01 Jan 2012 16:11:13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lai</dc:creator>
				<category><![CDATA[言论与八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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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希望新的一年比过往更好，通常只不过是成年人的一厢情愿，一时糊涂。不比去年差就谢天谢地了。 在新的一年里，希望 1. 没有火车相撞。 2. 没有飞机掉下来。 3. 蒙牛倒闭。 4. 没有人自己烧死自己。 5. 蝙蝠侠别再挨打。 6. 有正常点的国产片看。 想不出什么了。就这些。]]></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希望新的一年比过往更好，通常只不过是成年人的一厢情愿，一时糊涂。不比去年差就谢天谢地了。</p>
<p>在新的一年里，希望</p>
<p>1. 没有火车相撞。</p>
<p>2. 没有飞机掉下来。</p>
<p>3. 蒙牛倒闭。</p>
<p>4. 没有人自己烧死自己。</p>
<p>5. 蝙蝠侠别再挨打。</p>
<p>6. 有正常点的国产片看。</p>
<p>想不出什么了。就这些。</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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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人与事如何区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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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7 Nov 2011 01:01:55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lai</dc:creator>
				<category><![CDATA[思维工具]]></category>
		<category><![CDATA[言论与八卦]]></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lixiaolai.com/?p=11213</guid>
		<description><![CDATA[最有趣的现象之一就是，“无论好的原则，都可能被误用。” “对事不对人”，是讨论问题的基本原则——可实际上，这并不是永远正确，放之四海皆准的原则。人与人不同，事与事不同，人与事的重合程度也各不相同。 有些时候，人与事之间的重合度如上图A所示，而另外一些时候，人与事的重合度如上图B所示。这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在一起杀人案件中，法官要判定主犯与从犯，就是这个理由。 而另外一些时候，如C所示，人与事几乎完全重合（因为那事就是那人做的，他必须负责）；另外一个极端上，如D所示，事与人只有“切线联系”，例如，某人在讨论他人做的事对错与否。 如此看来，在D的情况下，没理由不“对事不对人”，相反，在C的情况下，没办法“对事不对人”——因为那人要为那事负责。 另外还有一个判断，要看那是什么事情。是看法的争论？还是道德问题[1]？抑或干脆是犯罪？看法之争，即便人事之间重合很大，也可以尽量对事不对人；如若事已经到了罪恶程度，人事之间的重合只要到了一定程度就要追究责任。 发生在昨天的一小段对话： 甲: 方校长其实只要说：我为了呵护你们，建了一堵墙。这就够了。 &#124; 我拿什么奉献给你们，我爱的学生们？http://t.co/mnNJG1yq 乙: 有熟识方校长的人吗？如果方校长本人不错，经常拿他开涮显然也不大地道。 甲: 对这个人我没有这个心理负担。谁管他人品好不好？只要看他做的事儿就知道了。 乙: 我对事不对人，只是觉得对一个人的攻击是件不太好的事情。 甲: 哪怕是剥夺全国人民自由的那个人？ 乙: 用黄健翔老师的话说：“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然而我们却把所有的粪都泼在一个人的身上，这算不算是一种群殴？ 甲: 那就有劳您把所有在战斗的人都拎出来？ 乙: 我崇尚信息的自由，这和揪人闹斗争是两码事。 甲: 是吧。不同路，无语。 这段对话着实令我意外——震惊的原因在于，原本用来辅助清楚思考的原则，被误用的时候，竟然可以让一个人如此是非全无。 Footnotes:在我看来，道德问题干脆就是虚无的。]]></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最有趣的现象之一就是，<strong>“无论好的原则，都可能被误用。”</strong></p>
<p>“对事不对人”，是讨论问题的基本原则——可实际上，这并不是永远正确，放之四海皆准的原则。人与人不同，事与事不同，人与事的重合程度也各不相同。</p>
<p><img src="http://www.lixiaolai.com/wp-content/uploads/2011/11/figure1-300x146.png" alt="figure 1" width="300" height="146" class="aligncenter size-medium wp-image-11214" /></p>
<p>有些时候，人与事之间的重合度如上图A所示，而另外一些时候，人与事的重合度如上图B所示。这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在一起杀人案件中，法官要判定主犯与从犯，就是这个理由。</p>
<p><img src="http://www.lixiaolai.com/wp-content/uploads/2011/11/figure2-300x137.png" alt="figure 2" width="300" height="137" class="aligncenter size-medium wp-image-11215" /></p>
<p>而另外一些时候，如C所示，人与事几乎完全重合（因为那事就是那人做的，他必须负责）；另外一个极端上，如D所示，事与人只有“切线联系”，例如，某人在讨论他人做的事对错与否。</p>
<p>如此看来，在D的情况下，没理由不“对事不对人”，相反，在C的情况下，没办法“对事不对人”——<strong>因为那人要为那事负责</strong>。</p>
<p>另外还有一个判断，<strong>要看那是什么事情</strong>。是看法的争论？还是道德问题<sup>[<a href="http://www.lixiaolai.com/archives/11213.html#footnote_0_11213" id="identifier_0_11213" class="footnote-link footnote-identifier-link" title="在我看来，道德问题干脆就是虚无的。">1</a>]</sup>？抑或干脆是犯罪？看法之争，即便人事之间重合很大，也可以尽量对事不对人；如若事已经到了罪恶程度，人事之间的重合只要到了一定程度就要追究责任。</p>
<p><span id="more-11213"></span></p>
<hr />
<p>发生在昨天的一小段对话：</p>
<blockquote><p>甲: 方校长其实只要说：我为了呵护你们，建了一堵墙。这就够了。 | 我拿什么奉献给你们，我爱的学生们？<a href="http://t.co/mnNJG1yq" target="_blank">http://t.co/mnNJG1yq</a></p>
<p>乙: 有熟识方校长的人吗？如果方校长本人不错，经常拿他开涮显然也不大地道。</p>
<p>甲: 对这个人我没有这个心理负担。谁管他人品好不好？只要看他做的事儿就知道了。</p>
<p>乙: 我对事不对人，只是觉得对一个人的攻击是件不太好的事情。</p>
<p>甲: 哪怕是剥夺全国人民自由的那个人？</p>
<p>乙: 用黄健翔老师的话说：“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然而我们却把所有的粪都泼在一个人的身上，这算不算是一种群殴？</p>
<p>甲: 那就有劳您把所有在战斗的人都拎出来？</p>
<p>乙: 我崇尚信息的自由，这和揪人闹斗争是两码事。</p>
<p>甲: 是吧。不同路，无语。</p></blockquote>
<hr />
<p>这段对话着实令我意外——震惊的原因在于，原本用来辅助清楚思考的原则，被误用的时候，竟然可以让一个人如此是非全无。</p>
<hr />
<p><span>Footnotes:</span></p><ol class="footnotes"><li id="footnote_0_11213" class="footnote">在我看来，道德问题干脆就是虚无的。</li></ol>]]></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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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云，不可阻挡？</title>
		<link>http://www.lixiaolai.com/archives/1117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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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0 Nov 2011 13:19:45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lai</dc:creator>
				<category><![CDATA[言论与八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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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漂浮在空中的云，突然有一天成了“喻体”，对应的本体是“无所不在的存储”。可明明是“无所不在”的东西，到了中国，摇身一变，或腰身一贬就成了“可有可无”的云。 HTC Hero G3出世的时候，我们已经用不了youtube, facebook, twitter, 到了现在，用gmail都提心吊胆。Apple推出了以iCloud为中心的iPhone 4S (ios 5)，Amazon即将推出Kindle Fire，然而就算我们拿到硬件，却身处隔离岛，只能望云兴叹。 Facebook被消失了，人人居上了；Twitter，微博；Youtube，优酷……Dropbox被人工雷轰跑了，快盘以烂称霸了…… 上个时代的特点是贫富差距悬殊——金钱上的；这个时代的特点是贫富差距悬殊——信息、知识、幸福上的。 这是最好的时代——他们乐在其中；这是最坏的时代——我们身处无间。 F!]]></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漂浮在空中的云，突然有一天成了“喻体”，对应的本体是“无所不在的存储”。可明明是“无所不在”的东西，到了中国，摇身一变，或腰身一贬就成了“可有可无”的云。</p>
<p><a href="http://www.lixiaolai.com/archives/7342.html" target="_blank">HTC Hero G3出世的时候</a>，我们已经用不了youtube, facebook, twitter, 到了现在，用gmail都提心吊胆。Apple推出了以iCloud为中心的iPhone 4S (ios 5)，Amazon即将推出Kindle Fire，然而就算我们拿到硬件，却身处隔离岛，只能望云兴叹。</p>
<p>Facebook被消失了，人人居上了；Twitter，微博；Youtube，优酷……Dropbox被人工雷轰跑了，快盘以烂称霸了……</p>
<p>上个时代的特点是贫富差距悬殊——金钱上的；这个时代的特点是贫富差距悬殊——信息、知识、幸福上的。</p>
<p>这是最好的时代——他们乐在其中；这是最坏的时代——我们身处无间。</p>
<p>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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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希望Siri做什么？</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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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9 Nov 2011 14:00:19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lai</dc:creator>
				<category><![CDATA[言论与八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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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过去我一直不太喜欢讲演的时候用PPT/Keynote之类的Visual Aids，主要的一个原因是它们的展现方式——只能按照一个固定的顺序，这使得讲演者失去了些许随机应变的能力。 Siri的出现，将改变这种窘境。 将来的讲演者，完全没必要手中握着一个遥控器（我最近用的是iPhone上0.99美元购买的Keynote Remote）……讲演者可以在准备Keynote的时候，将一些过渡句设置为命令，比如： “让我们来看看下一张图……” “……虽然现在看起来是这样，可没有多久，我们所能够看到的情况是这样……” “让我们暂停一下当前的话题，重新回顾一下刚刚看过的第二组数据……” 如此这般，讲演者就没必要一定遵循一个固定的线性顺序了。这不仅仅是摆脱了一个遥控器的束缚，关键是摆脱了固定形式的束缚。然而，这还只不过是设想，谁知道这样必须的功能什么时候才能有呢？iPhone 4S里，估计不可能实现了……从第一次用到IBM的ViaVoice，到现在的Siri，都快有10年了吧？一项技术从出现到真正可用，到可很好地实用，这之间的距离，实在是超乎想象地久远呢！]]></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过去我一直不太喜欢讲演的时候用PPT/Keynote之类的Visual Aids，主要的一个原因是它们的展现方式——<strong>只能按照一个固定的顺序</strong>，这使得讲演者失去了些许随机应变的能力。</p>
<p>Siri的出现，将改变这种窘境。</p>
<p>将来的讲演者，完全没必要手中握着一个遥控器（我最近用的是iPhone上0.99美元购买的Keynote Remote）……讲演者可以在准备Keynote的时候，将一些过渡句设置为命令，比如：</p>
<ul>
<li>“让我们来看看下一张图……”</li>
<li>“……虽然现在看起来是这样，可没有多久，我们所能够看到的情况是这样……”</li>
<li>“让我们暂停一下当前的话题，重新回顾一下刚刚看过的第二组数据……”</li>
</ul>
<p>如此这般，讲演者就没必要一定遵循一个固定的线性顺序了。这不仅仅是摆脱了一个遥控器的束缚，关键是摆脱了固定形式的束缚。然而，这还只不过是设想，谁知道这样必须的功能什么时候才能有呢？iPhone 4S里，估计不可能实现了……从第一次用到IBM的ViaVoice，到现在的Siri，都快有10年了吧？一项技术从出现到真正可用，到可很好地实用，这之间的距离，实在是超乎想象地久远呢！</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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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关于“Jobs is an artist”这句话的语法问题</title>
		<link>http://www.lixiaolai.com/archives/11085.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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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7 Oct 2011 06:33:16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lai</dc:creator>
				<category><![CDATA[言论与八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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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昨天在Twitter上发了条tweet，说， Steve Jobs is an artist. 被@DaNmarner指出有语法问题： @xiaolai 笑来老师上来一句就是语法错误……虽然这是个很伤感的纠正…… 而后展开了如下的讨论： 1. 我不知道这句话错在哪里（如果DaNmarner直接指出该有多好？）：错在哪儿了？ 2. DaNmarner回复说：死了就不能用is了 3. 我回复：乔布斯死了，并不改变他是个艺术家的事实。唉，这不是语法错误啊。 4. DaNmarner: 呵呵，您这个解释太牵强了，死人永远用过去式，不信您去看看那些各大总裁悼和Obama念乔帮主的文字。（再次，不说到底牵强在哪里？） 5. 我迷惑了：“死人永远用过去式”，这个论断哪儿来的？ 6. DaNmarner: 一种习俗吧，用现在式很confusing。一般用现在式都是说“He is in a better place now”之类的话。相信精神死后存在的时候才说。 7. 过了一会儿，DaNmarner再回复，说：Google了一下，找到这个：http://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821150745AAsoxg7 8. 认真读了一下，发现这个帖子里根本没有这个rule（据我所知，英文语法中没有这样的规定“死人永远使用过去式”），于是，我回复：没看到任何rule。明明是depends on what is discussed的事儿么。 9. DaNmarner说：语言就是没有rule也没有逻辑的。只有交流的效果。假如我今天去大街上说Jobs is an artist. 一定也会有人纠正我。如果我强调No, he still is even if he passed. 别人会觉得我有点神神道道，有点疯了。 10. 这个回复令我更为迷惑，如果“语言就是没有rule也没有逻辑”，你为什么会认为我错了呢？于是，我尽量措辞简单地回复了一条：你的第一句话就有问题。 11.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a href="http://twitter.com/xiaolai/status/121795616388030464" target="_blank">昨天在Twitter上发了条tweet</a>，说，</p>
<blockquote><p>Steve Jobs is an artist.</p></blockquote>
<p>被<a href="http://twitter.com/DaNmarner" target="_blank">@DaNmarner</a>指出<a href="http://twitter.com/DaNmarner/status/121813676310265856" target="_blank">有语法问题</a>：</p>
<blockquote><p>@xiaolai 笑来老师上来一句就是语法错误……虽然这是个很伤感的纠正……</p></blockquote>
<p>而后展开了如下的讨论：</p>
<p>1. 我不知道这句话错在哪里（如果DaNmarner直接指出该有多好？）：<a href="http://twitter.com/xiaolai/status/121828903856771072" target="_blank">错在哪儿了？</a><br />
2. DaNmarner回复说：<a href="http://twitter.com/DaNmarner/status/121928079265378304" target="_blank">死了就不能用is了</a><br />
3. 我回复：<a href="http://twitter.com/xiaolai/status/121931679341363200" target="_blank">乔布斯死了，并不改变他是个艺术家的事实。唉，这不是语法错误啊。</a><br />
4. DaNmarner: <a href="http://twitter.com/DaNmarner/status/121932554680020992" target="_blank">呵呵，您这个解释太牵强了，死人永远用过去式，不信您去看看那些各大总裁悼和Obama念乔帮主的文字。</a>（再次，不说到底牵强在哪里？）<br />
5. 我迷惑了：<a href="http://twitter.com/xiaolai/status/121933356769349632" target="_blank">“死人永远用过去式”，这个论断哪儿来的？</a><br />
6. DaNmarner: <a href="http://twitter.com/DaNmarner/status/121934241100611584" target="_blank">一种习俗吧，用现在式很confusing。一般用现在式都是说“He is in a better place now”之类的话。相信精神死后存在的时候才说。</a><br />
7. 过了一会儿，DaNmarner再回复，说：<a href="http://twitter.com/#!/DaNmarner/status/121934472739430401" target="_blank">Google了一下，找到这个：http://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821150745AAsoxg7</a><br />
8. 认真读了一下，发现这个帖子里根本没有这个rule（据我所知，英文语法中没有这样的规定“死人永远使用过去式”），于是，我回复：<a href="http://twitter.com/xiaolai/status/121936148472926210" target="_blank">没看到任何rule。明明是depends on what is discussed的事儿么。</a><br />
9. DaNmarner说：<a href="http://twitter.com/DaNmarner/status/121937564197322753" target="_blank">语言就是没有rule也没有逻辑的。只有交流的效果。假如我今天去大街上说Jobs is an artist. 一定也会有人纠正我。如果我强调No, he still is even if he passed. 别人会觉得我有点神神道道，有点疯了。</a><br />
10. 这个回复令我更为迷惑，如果“语言就是没有rule也没有逻辑”，你为什么会认为我错了呢？于是，我尽量措辞简单地回复了一条：<a href="http://twitter.com/xiaolai/status/121938549338685440" target="_blank">你的第一句话就有问题。</a><br />
11. DaNmarner回复道：<a href="http://twitter.com/DaNmarner/status/121941024439406592" target="_blank">自然语言就是这样的，就像您虽然犯了错误，但没有什么至上的法典可指出来。 都是习俗，社会约定而已。 除非您觉得懂了语法，记住了所有词汇就掌握了一们语言。</a></p>
<p>到此为之，没办法继续讨论了。DaNmarner主张“笑来老师你错了”，可是拿不出证据，问他有没有rule？他说语言没有rule。但指出我所谓的错误之时，又说“都是习俗，社会约定而已”。这样乱的逻辑，如何继续讨论下去？我只好放弃，RT了他的上一条tweet，而后加上留言：</p>
<blockquote><p><strong>无语了。</strong> RT @DaNmarner: @xiaolai 自然语言就是这样的，就像您虽然犯了错误，但没有什么至上的法典可指出来。 都是习俗，社会约定而已。 除非您觉得懂了语法，记住了所有词汇就掌握了一们语言。</p></blockquote>
<p>12. 然而，另我意外的是，DaNmarner突然开始流露出另外一种态度：<a href="http://twitter.com/xiaolai/status/121945078355857408" target="_blank">我才无语了，您怎么不辩护您的&#8221;Jobs is an artist&#8221;了，Is he or was he? 您是不是一边看我发的证据一边告诉自己”我没错我没错我没错“？可惜！</a><br />
13. 我又迷惑了：你刚刚给我什么可靠的证据了吗？没有啊！于是，只好回：<a href="http://twitter.com/xiaolai/status/121945078355857408" target="_blank">什么乱七八糟的啊？is在这里没什么错。你证明不了我错，然后还想让我怎么样？</a> 然后，又想了想，针对他之前提到的“死人永远用过去式”，做了另外一条回复：<a href="http://twitter.com/xiaolai/status/121945813894176768" target="_blank">这样吧，你自己google一下&#8221;Isaac Newton is&#8221;，注意加上引号。好不好？</a><br />
14. DaNmarner又说：<a href="http://twitter.com/DaNmarner/status/121945522939506688" target="_blank">您一个人觉得没错，但大多英语母语的人都不同意，您觉得的呢？</a><br />
15. 这是什么论据？我回复：<a href="http://twitter.com/xiaolai/status/121946013626933248" target="_blank">别忽悠了，你哪儿得来的大多数？</a><br />
……</p>
<p>在我看来，讨论已经没有意义了，可<a href="http://twitter.com/DaNmarner/status/121946856472313856" target="_blank">最终DaNmarner又发了一条令我哭笑不得的Tweet</a>：</p>
<blockquote><p>唉不知道怎么说服您，我放弃！您想说Steve Jobs is an artist就说吧，<strong>最好教您的学生都这样说</strong>，如果人数够多说不定人家会认为It&#8217;s a chinese thing.</p></blockquote>
<p>这是什么屁话？讨论问题就讨论问题，以说事儿开始，不以说事儿结束的，就是没意义的讨论。</p>
<p>英语语法中就没有什么“死人永远使用过去式”的规则。看看<a href="http://www.italki.com/answers/question/101137.htm" target="_blank">Native speaker对这样的讨论是怎么说的吧</a>：</p>
<blockquote><p><strong>When we write something about a person who is already dead, can we write it using present tense?</strong></p>
<p>It depends whether you are talking about them in short affirmative statements like the ones mentioned by JacquiD, then you will be using mostly the past, <strong>unless you are mentioning an enduring quality they possessed</strong>. </p>
<p>However in a narrative or biography you tend to use the present tense more often,if you start to tell about the person&#8217;s life in details,his actions, habits etc.Here the writer will be trying to make his account of the events which happened in the past seem more real to the listener,such a vividness requires the usage of the present tense. </p></blockquote>
<p>如果我错了，就会马上承认——错了并不丢人，即便我是老师。错了不改才丢人。可问题在于，我并没有错，你让我怎么办呢？</p>
<p>正写到这里，<a href="http://twitter.com/Fleviliu/status/122187695085715456" target="_blank">又冒出来一条tweet</a>:</p>
<blockquote><p>unfo了 @xiaolai 。＂Jobs is an artist＂的is不恰当，毕竟Jobs已经不在了。过几年再用is却也未尝不可，但当下却实不合适。就这个问题和 @DaNmarner 较什么真啊，不合适就不合适嘛，人家都不愿意理你了，自己还碎碎念在语法上找台阶。</p></blockquote>
<p>看来，老师的名声真不好，有错不改还拼命找台阶的老师太多，乃至于很多人都有这个刻板印象——可问题在于我没错，找什么台阶呢？</p>
<p>另外，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有人“unfo”另外一个人的时候，要做个声明？unfo就unfo呗？多大个事儿啊！（我一个朋友对这种情况的评价是：<a href="http://twitter.com/NANA9434/status/119674265225273344" target="_blank">吓死我了，还以为抢我鸡蛋呢！</a>）</p>
<p>这事儿说明“不学语法”是绝对不行的。并且，要学，就一定要学好，少凭什么“语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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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Apple&#8217;s logo</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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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7 Oct 2011 03:36:36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lai</dc:creator>
				<category><![CDATA[言论与八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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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设计者：香港理工大学设计学院二年级学生麦朗（Jonathan Mak），现年19岁。（消息来自和菜头）]]></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a href="http://www.lixiaolai.com/wp-content/uploads/2011/10/Photographer-Pays-Awesome-Tribute-to-Jobs-2.png"><img src="http://www.lixiaolai.com/wp-content/uploads/2011/10/Photographer-Pays-Awesome-Tribute-to-Jobs-2.png" alt="" title="Photographer-Pays-Awesome-Tribute-to-Jobs-2" width="480"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11083" /></a></p>
<p>设计者：香港理工大学设计学院二年级学生麦朗（Jonathan Mak），现年19岁。（消息来自和菜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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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转）学生会：大学最阴暗的一角</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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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4 Oct 2011 06:00:39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lai</dc:creator>
				<category><![CDATA[言论与八卦]]></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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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认真读了一下，觉得作者陈伟先生是真正关心学生的人。然而，个中的无奈，也渗透在字里行间…… 作者：陈伟 新学期开始了。当新生步入大学校园，开始大学生活的时候，学校的团委、学生会便会向您发出邀请，加入其中。这样的邀请往往由热心的师兄师姐发出，此时，您该作何选择呢？加入一个组织，必须先了解这个组织。我衷心地奉劝诸位朝气蓬勃的大学新生，要远离这样的组织，至少在目前的学生会体制下应当如此。 高校的学生会本来应是大学生的自治组织，但在我国后全能主义的大学体制中，它基本上一个学生“被治”的组织。这种情况，即使具有自由传统的北大亦不能例外，而在人民大学其程度尤甚。一位学生曾经仔细查阅，发现许多高校学生会的章程里均出现了“自治”二字，但人大的学生会章程里则没有。人大的学生会，完全接受各级团委的领导（或曰指导），学生会除了偶尔提出一些无关痛痒的口号外，其所为与宗旨完全脱钩。事实上，人大的学生会不过是团委执行政策、学校控制学生的工具。 团委、学生会，堪称中国人民大学敞亮校园中最阴暗的一角。笔者在人大从教五六年，不知道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加乌烟瘴气。一线教师在课堂上苦口婆心地激励学生上进，要求学生珍惜大学时光，努力求知，试图引导学生培养独立人格、自由精神，而党团学生会组织的存在，则以其不容忽视的体制力量，削弱甚至抵消了教师教育工作的努力，它诱人堕落，逼人为娼，可谓毁人不倦。有的学生对学生工作本无兴趣，但考虑到未来保研加分，只好加入学生会组织。我还亲眼目睹过自己班里一位大一尚比较单纯的、有理想的学生，在当过学生会主席后，堕落成为一个失去基本道德水准、以无知无耻为荣、满口官话的学生官。甚至一些在学生会里面工作过、对其情况有深刻了解的学生，也直接称学生会为“垃圾”。 高校的团委、学生会，某种意义上是我国官场丑陋生态的缩影。学生会的许多做法，是我国体制内最糟糕做法的复制。学生会干部的产生，不是通过公开、透明、公正的民主程序，而是通过内部酝酿、交易、集中、内定等方式产生。比如，在人民大学，一个学生的性别、所属院系、与领导关系，对于他能否成为校学生会主席、常委、部长来说十分关键。至于你的同学支持率、竞选演说、工作能力、个人素质，则不怎么重要。法学院、经院，因其是大院，常委必定这些学院的，据说是为了以后拉人填场时，这些大院系能够贡献较多的听众，也考虑这些院系财力比较雄厚。而女常委必定貌美、气质佳，因为有许多活动和场合需要美女来主持。假民主、假自治，不代表广大学生，而是代表上级领导，代表权力部门对学生进行组织、监控、管理，目前中国社会政治体制所具有的种种恶劣做法，在大学里面首先得到了演练。如何看领导的眼神行事，如何陪领导喝酒，给领导挡酒，如何说官话、套话、假话，如何溜须拍马、阿谀谄媚，如何经营自己的权力，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大学生从中过早地学会了中国官场的做派。团委、学生会让大学生侏儒化、官僚化、庸俗化，不遗余力。 人大校学生会的工作，重要的一块是组织大型活动，这些活动往往是那些团委学生会领导闲着没事想出来的，目的是让学校不安宁。例行的活动有：12·9大合唱、健美操大赛、服饰文化节、宿舍风采大赛、辩论赛。12·9大合唱，主要面向大一新生，唱红歌，兴师动众，劳民伤财，十分折腾学生，因为排练12·9大合唱往往要牺牲学生午休时间。如果是自愿性质的活动，无可厚非，但在人民大学，参加12·9大合唱是一种政治任务，要签到点名，无故缺席会受到党团老师的点名批评，被判定为对集体活动参与不积极，缺乏组织性、纪律性云云，这很能吓唬刚刚从高三上来的大一新生。或许他们也清楚，如果不采取这一套，大概没有多少人会跟他们玩这个无聊的唱红游戏。中国人民大学，数年来一直唱红，搞12·9，年年如此，也不换换花样，团委学生会领导江郎才尽，创意全无，于此可见一斑。 在所谓的敏感时期，承担反映学生动态、监控学生舆论和行为的任务，也是由团委、学生会干部来完成。人大有一种干部叫心理委员，负责监控本班同学有无精神病。一次我的学生因为修改开题报告，在宿舍熬了两个夜，便被同宿舍同学汇报给系主任，说她有精神病征兆。系主任亲自打电话过问此事。 对学生会来说，按照团委的要求，拉人填场，更是其重要任务。被拉去填场，是大学生经常遇到的事情。某些无聊的讲座、报告，需要听众，于是各院分指标，下去拉人，以营造热烈气氛。这种弄虚作假的任务，对学生会来说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完成得好坏，对于判断一个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十分重要。 而领导人来视察，则是学生会干部近距离和领导人接触交流，普通学生则没有机会。他们显然比其他同学更能懂得见了领导要讲什么话。如此领导视察，又怎么能体察民情？或许领导自己也明白，来高校视察不过是作秀。大家都是演员，我是主演，你是配角，演得像就可以。前不久北京市团委书记来人大宿舍视察，结果去的就是人大学生会主席的宿舍。这个事情并不新鲜。记得在北大读书时，江泽民主席去图书馆视察，看望同学，结果照片出来，大家就明白了，主席周围都是学生会干部。 不仅如此，学生干部还是大学中的特权阶层。有些信息，不对一般学生公开。有些全校性的奖项，由团委设立、组织评选，最后获奖的就是学生干部，实际上是自己给自己发奖，而将来保研时可以加分。有些机会，专属于那些团委学生干部，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他们曾经为学校、学院做过贡献，似乎这是对他们的工作的回报，但其实，他们不过是为学校和学院的领导当过差、做过奴才而已。例如，支教保研的机会是不对所有学生开放的，它是学生干部的特权。在学生会（及其他团委下属学生组织）做到常委（团委机关报的编委）等级别职位后，这个同学就拥有了优先享受支教保研的机会。支教保研政策是许多热衷学生工作同学的追求目标，本科毕业后前往西部地区（一般也不是特别落后的地区，例如重庆等地），支教一年，即获得保研资格。有限的支教名额，都被校级学生组织瓜分。 此外，学生会的学生组织成员，往往还优先享受参与各项活动及交流的机会，这些活动的人员遴选不透明，常由主管老师确定，但有关经费显然应属全体学生。比如人大新闻学院，每年开展与台湾学生的新闻营活动，前往台湾交流（旅游性质）的成员，都是学生会成员。由团系统组织的各项出国访问、交流等活动也都局限于“体制内”。前段时间，一位新闻学院的学生朋友在深圳大运会担当志愿者，须知除志愿活动还有许多参观活动，一些同学询问他如何参加，其实，根本没什么遴选机制，只是之前他任职的团委机关报分配到的名额而已。而这些举不胜举的类似团学活动，都会戴上“层层选拔”的帽子。 学生会的工作，在各学院往往是与保研联系在一起的。各学院的保研加分制度，人为制造不公，阻碍了那些没有参加学生会工作人保研的道路，占有了国家培养研究生的资源。国关学院国际政治经济系一位同学，便因没有学生工作加分，虽然学分绩靠前，最后还是被学生干部挤下去，无缘保研。而某一届保研学生五六人中，校学生会主席、院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都名列其中。普通学生如果不是成绩十分过硬，稍不留神，就会被挤下去。而这些学生会干部出身的人，对学术没有真正的兴趣，与读博士的政府官员无异，基本没有培养潜力。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大学的团委和学生会，早已成为高校的藏垢纳污之地。学生会组织的内部成员，他们本身的道德与人格也颇值得怀疑，这让人无法容忍他们在公众场合成为人大学生的代表。进入团学系统工作，加入学生会是第一步，通过团学系统便捷地进入政坛，已经成为中国常见模式。如今，各种官场习气弥散于学生会组织，学生会高层成员会为博得领导欢心采取各种手段，低级学生干部同样也会用谄媚姿态迎合高级学生干部。学生会高一级干部对下属的领导，往往不仅仅是工作关系，而是全面的支配关系。一位人大的学生会主席，可以脸不红、心不跳地要求他的部下给他的手机充值，给他的饭局付钱，等等。每年换届阶段，竞争对手之间的暗中倾轧更是严重，其手段卑劣，超出一般人的想象。另外，学生组织的公款吃喝（有些公款直接来源于团委经费，有些则利用拉来的赞助等，但是即便是拉来的赞助也是代表全校学生的名义私自享用）盛行也是不争的事实。学生会干部，官腔连篇，言不由衷，无出其外，败坏了人大学生的形象。 大学是教师与学生的共同体，是雅斯贝尔斯所谓的“国中之国”。教师、学生、学术是大学的中心。而中国的大学，实际上被党团及其附属性的学生会搞得精神全无、灵魂缺失。大学的党团、学生会组织，搞大量无意义、甚至有害无益的活动，不仅浪费了学生的时间和精力，更恶化了大学的学术氛围，扼杀了大学生追求真理、进步的精神。面对这样的团委、学生会，任何一个有追求、注重名节、对自己负责的大学生，都不应与之为伍。浪费美好的青春，得到的是堕落、世故、少年老成、不学无术。而这些学生会干部未来一旦步入政坛，则会祸国殃民，他们不会成为“社会栋梁、国民表率”，只会成为社会上寄生腐朽的蛀虫，成了压迫人民、鱼肉百姓的帮凶，其堕落无耻的底子，在大学时代即已打好。 面对不好的体制，我们常常感到无奈。但对个人而言，还有自由意志。……写此博文，没有为人大抹黑之意。揭露其问题，促其反省自新，是为了让人大学子有一个好的求学环境，如此，人大方能成为能够胜任新时代使命、有理念、有能力的政治家、科学家、企业家的摇篮，而不是社会寄生虫、政府腐败分子、人民公敌的训练营。而这一问题，普遍存在于中国的高校。教育要转型，大学要改革，学生会要重新定位。青年是祖国的未来。鉴于中国官员许多都是团委、学生干部出身，这项改革便具有了更为很重要的社会意义。因为，这些面目丑恶的团委、学生会干部，未来可能就是我们的领导人。]]></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认真读了一下，觉得作者陈伟先生是真正关心学生的人。然而，个中的无奈，也渗透在字里行间……</p>
<hr />
<p><strong>作者：陈伟</strong></p>
<p>新学期开始了。当新生步入大学校园，开始大学生活的时候，学校的团委、学生会便会向您发出邀请，加入其中。这样的邀请往往由热心的师兄师姐发出，此时，您该作何选择呢？加入一个组织，必须先了解这个组织。我衷心地奉劝诸位朝气蓬勃的大学新生，要远离这样的组织，至少在目前的学生会体制下应当如此。</p>
<p>高校的学生会本来应是大学生的自治组织，但在我国后全能主义的大学体制中，它基本上一个学生“被治”的组织。这种情况，即使具有自由传统的北大亦不能例外，而在人民大学其程度尤甚。一位学生曾经仔细查阅，发现许多高校学生会的章程里均出现了“自治”二字，但人大的学生会章程里则没有。人大的学生会，完全接受各级团委的领导（或曰指导），学生会除了偶尔提出一些无关痛痒的口号外，其所为与宗旨完全脱钩。事实上，人大的学生会不过是团委执行政策、学校控制学生的工具。</p>
<p>团委、学生会，堪称中国人民大学敞亮校园中最阴暗的一角。笔者在人大从教五六年，不知道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加乌烟瘴气。一线教师在课堂上苦口婆心地激励学生上进，要求学生珍惜大学时光，努力求知，试图引导学生培养独立人格、自由精神，而党团学生会组织的存在，则以其不容忽视的体制力量，削弱甚至抵消了教师教育工作的努力，它诱人堕落，逼人为娼，可谓毁人不倦。有的学生对学生工作本无兴趣，但考虑到未来保研加分，只好加入学生会组织。我还亲眼目睹过自己班里一位大一尚比较单纯的、有理想的学生，在当过学生会主席后，堕落成为一个失去基本道德水准、以无知无耻为荣、满口官话的学生官。甚至一些在学生会里面工作过、对其情况有深刻了解的学生，也直接称学生会为“垃圾”。</p>
<p>高校的团委、学生会，某种意义上是我国官场丑陋生态的缩影。学生会的许多做法，是我国体制内最糟糕做法的复制。学生会干部的产生，不是通过公开、透明、公正的民主程序，而是通过内部酝酿、交易、集中、内定等方式产生。比如，在人民大学，一个学生的性别、所属院系、与领导关系，对于他能否成为校学生会主席、常委、部长来说十分关键。至于你的同学支持率、竞选演说、工作能力、个人素质，则不怎么重要。法学院、经院，因其是大院，常委必定这些学院的，据说是为了以后拉人填场时，这些大院系能够贡献较多的听众，也考虑这些院系财力比较雄厚。而女常委必定貌美、气质佳，因为有许多活动和场合需要美女来主持。假民主、假自治，不代表广大学生，而是代表上级领导，代表权力部门对学生进行组织、监控、管理，目前中国社会政治体制所具有的种种恶劣做法，在大学里面首先得到了演练。如何看领导的眼神行事，如何陪领导喝酒，给领导挡酒，如何说官话、套话、假话，如何溜须拍马、阿谀谄媚，如何经营自己的权力，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大学生从中过早地学会了中国官场的做派。团委、学生会让大学生侏儒化、官僚化、庸俗化，不遗余力。</p>
<p>人大校学生会的工作，重要的一块是组织大型活动，这些活动往往是那些团委学生会领导闲着没事想出来的，目的是让学校不安宁。例行的活动有：12·9大合唱、健美操大赛、服饰文化节、宿舍风采大赛、辩论赛。12·9大合唱，主要面向大一新生，唱红歌，兴师动众，劳民伤财，十分折腾学生，因为排练12·9大合唱往往要牺牲学生午休时间。如果是自愿性质的活动，无可厚非，但在人民大学，参加12·9大合唱是一种政治任务，要签到点名，无故缺席会受到党团老师的点名批评，被判定为对集体活动参与不积极，缺乏组织性、纪律性云云，这很能吓唬刚刚从高三上来的大一新生。或许他们也清楚，如果不采取这一套，大概没有多少人会跟他们玩这个无聊的唱红游戏。中国人民大学，数年来一直唱红，搞12·9，年年如此，也不换换花样，团委学生会领导江郎才尽，创意全无，于此可见一斑。</p>
<p>在所谓的敏感时期，承担反映学生动态、监控学生舆论和行为的任务，也是由团委、学生会干部来完成。人大有一种干部叫心理委员，负责监控本班同学有无精神病。一次我的学生因为修改开题报告，在宿舍熬了两个夜，便被同宿舍同学汇报给系主任，说她有精神病征兆。系主任亲自打电话过问此事。</p>
<p>对学生会来说，按照团委的要求，拉人填场，更是其重要任务。被拉去填场，是大学生经常遇到的事情。某些无聊的讲座、报告，需要听众，于是各院分指标，下去拉人，以营造热烈气氛。这种弄虚作假的任务，对学生会来说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完成得好坏，对于判断一个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十分重要。</p>
<p>而领导人来视察，则是学生会干部近距离和领导人接触交流，普通学生则没有机会。他们显然比其他同学更能懂得见了领导要讲什么话。如此领导视察，又怎么能体察民情？或许领导自己也明白，来高校视察不过是作秀。大家都是演员，我是主演，你是配角，演得像就可以。前不久北京市团委书记来人大宿舍视察，结果去的就是人大学生会主席的宿舍。这个事情并不新鲜。记得在北大读书时，江泽民主席去图书馆视察，看望同学，结果照片出来，大家就明白了，主席周围都是学生会干部。</p>
<p>不仅如此，学生干部还是大学中的特权阶层。有些信息，不对一般学生公开。有些全校性的奖项，由团委设立、组织评选，最后获奖的就是学生干部，实际上是自己给自己发奖，而将来保研时可以加分。有些机会，专属于那些团委学生干部，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他们曾经为学校、学院做过贡献，似乎这是对他们的工作的回报，但其实，他们不过是为学校和学院的领导当过差、做过奴才而已。例如，支教保研的机会是不对所有学生开放的，它是学生干部的特权。在学生会（及其他团委下属学生组织）做到常委（团委机关报的编委）等级别职位后，这个同学就拥有了优先享受支教保研的机会。支教保研政策是许多热衷学生工作同学的追求目标，本科毕业后前往西部地区（一般也不是特别落后的地区，例如重庆等地），支教一年，即获得保研资格。有限的支教名额，都被校级学生组织瓜分。</p>
<p>此外，学生会的学生组织成员，往往还优先享受参与各项活动及交流的机会，这些活动的人员遴选不透明，常由主管老师确定，但有关经费显然应属全体学生。比如人大新闻学院，每年开展与台湾学生的新闻营活动，前往台湾交流（旅游性质）的成员，都是学生会成员。由团系统组织的各项出国访问、交流等活动也都局限于“体制内”。前段时间，一位新闻学院的学生朋友在深圳大运会担当志愿者，须知除志愿活动还有许多参观活动，一些同学询问他如何参加，其实，根本没什么遴选机制，只是之前他任职的团委机关报分配到的名额而已。而这些举不胜举的类似团学活动，都会戴上“层层选拔”的帽子。</p>
<p>学生会的工作，在各学院往往是与保研联系在一起的。各学院的保研加分制度，人为制造不公，阻碍了那些没有参加学生会工作人保研的道路，占有了国家培养研究生的资源。国关学院国际政治经济系一位同学，便因没有学生工作加分，虽然学分绩靠前，最后还是被学生干部挤下去，无缘保研。而某一届保研学生五六人中，校学生会主席、院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都名列其中。普通学生如果不是成绩十分过硬，稍不留神，就会被挤下去。而这些学生会干部出身的人，对学术没有真正的兴趣，与读博士的政府官员无异，基本没有培养潜力。</p>
<p>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大学的团委和学生会，早已成为高校的藏垢纳污之地。学生会组织的内部成员，他们本身的道德与人格也颇值得怀疑，这让人无法容忍他们在公众场合成为人大学生的代表。进入团学系统工作，加入学生会是第一步，通过团学系统便捷地进入政坛，已经成为中国常见模式。如今，各种官场习气弥散于学生会组织，学生会高层成员会为博得领导欢心采取各种手段，低级学生干部同样也会用谄媚姿态迎合高级学生干部。学生会高一级干部对下属的领导，往往不仅仅是工作关系，而是全面的支配关系。一位人大的学生会主席，可以脸不红、心不跳地要求他的部下给他的手机充值，给他的饭局付钱，等等。每年换届阶段，竞争对手之间的暗中倾轧更是严重，其手段卑劣，超出一般人的想象。另外，学生组织的公款吃喝（有些公款直接来源于团委经费，有些则利用拉来的赞助等，但是即便是拉来的赞助也是代表全校学生的名义私自享用）盛行也是不争的事实。学生会干部，官腔连篇，言不由衷，无出其外，败坏了人大学生的形象。</p>
<p>大学是教师与学生的共同体，是雅斯贝尔斯所谓的“国中之国”。教师、学生、学术是大学的中心。而中国的大学，实际上被党团及其附属性的学生会搞得精神全无、灵魂缺失。大学的党团、学生会组织，搞大量无意义、甚至有害无益的活动，不仅浪费了学生的时间和精力，更恶化了大学的学术氛围，扼杀了大学生追求真理、进步的精神。面对这样的团委、学生会，任何一个有追求、注重名节、对自己负责的大学生，都不应与之为伍。浪费美好的青春，得到的是堕落、世故、少年老成、不学无术。而这些学生会干部未来一旦步入政坛，则会祸国殃民，他们不会成为“社会栋梁、国民表率”，只会成为社会上寄生腐朽的蛀虫，成了压迫人民、鱼肉百姓的帮凶，其堕落无耻的底子，在大学时代即已打好。</p>
<p>面对不好的体制，我们常常感到无奈。但对个人而言，还有自由意志。……写此博文，没有为人大抹黑之意。揭露其问题，促其反省自新，是为了让人大学子有一个好的求学环境，如此，人大方能成为能够胜任新时代使命、有理念、有能力的政治家、科学家、企业家的摇篮，而不是社会寄生虫、政府腐败分子、人民公敌的训练营。而这一问题，普遍存在于中国的高校。教育要转型，大学要改革，学生会要重新定位。青年是祖国的未来。鉴于中国官员许多都是团委、学生干部出身，这项改革便具有了更为很重要的社会意义。因为，这些面目丑恶的团委、学生会干部，未来可能就是我们的领导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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