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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Reborn &#187; 问题与争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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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果然很破——评“破破的桥”之文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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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4 May 2012 19:26:13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lai</dc:creator>
				<category><![CDATA[问题与争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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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其实，之前仔细看过“破破的桥”的挺韩文章，当时只是觉得文章思路太乱，所以没当回事儿。 这些天发现有很多人拿着“破破地桥”所写的那篇文章（忽悠的原理和技巧）当做神文，说辞是“（至于质疑韩寒的人是如何“忽悠”的……）你去看看破破的桥的文章就知道了……” 我依然没太当回事儿，可是，今天有一位私交甚好的朋友给我发链接，让我看破破的桥的那篇文章，我愣了一下，才觉得真的应该好好反驳。 可说实话，那篇文章实在没有什么好反驳的，因为破破的桥忽悠读者手段其实只有一个，也是最常见的那个：做个稻草人，然后攻击稻草人。如果说还有另外一个手段的话，就是文章很长——别说，这手段常常奏效。（我这篇文章也不会很短，但没办法，是因为不得不引用一些破文中的文字。） 文章上来，就有个长长的“前言”，其实说来说去，就是想让读者接受他这样一个观点（当初第一次读的时候，读到这里就懒得往下读了，忽悠什么啊？！）： 如果你相信‘事实胜于雄辩’，那你就太天真了！ 在这个过程中，还要夹带私货，不忘了为买凶砸人的肖传国（被亲热地称为“老肖”）翻案（难道买凶不是铁板钉钉的事实？这个事实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奇怪！）。 结论甩给读者，却根本没有论证过程——只有摆谱和变着法吹牛（明里夸别人第一，暗里顺带把自己当做老二——唉，这路数……）： “大家称赞破桥逻辑很强，这是谬赞了。我一般。上网十五年来，在中文网络圈里，我所见过的逻辑最强，最精于诡辩的高手，应该是芦笛。因为他那篇《民主恩赐论》，我明明知道是错的，但看第一遍居然就把我说服了，完全看不出任何错误。连着反复看了几遍才看出其逻辑陷阱。” 如果说，文章中还勉强有所谓的“论证”，就是这段话： 为什么事实并不能证明问题？因为事实材料只是个死物，需要人去运用。更多的情况下，没有“事实”，技巧就更重要。在一场舆论交锋中，怎样会胜？怎样会负？它取决于三个方面：材料、逻辑、话语权。 因为事实是个死物，所以事实不能证明问题。我的天啊！这是什么逻辑能力啊？！ 接受了这样的结论作为后继阅读的前提，那样读者才是“太天真了”呢！破破的桥，口口声声说“教你识别忽悠”的同时，实实在在地把很多读者忽悠了——瞒天过海也不过如此。 在第一节，“模糊标准”中，破破的桥不断玩弄的，恰恰是自己声称要教会读者识破的同时自己用得不亦乐乎的手段：“模糊”（equivalence）。他用貌似准确的语言如是说： 我们先用逻辑的语言把这个判断标准梳理一下： 标准A：韩寒纪实文章内容应该与韩寒生活体验一致。 材料：韩寒《书店》一文中的场景是八十年代的，韩寒不可能在八十年代小学生时期去买书。 结果：因此《书店》一文是韩寒老爸韩仁均代写的。 姑且不论把“结论”写成“结果”是否有特殊用意（如果真的按他所说，“用逻辑语言的话”，那么应该用“结论”而不是“结果”，这两个词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单看这句话： “因此《书店》一文是韩寒老爸韩仁均代写的。” 这完全是栽赃。根据上述“材料”，任何一个有点逻辑训练的人，都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正常的结论是这样的： 根据上述材料，我们有理由质疑《书店》到底是不是韩寒写的。（至于是否有代写，是否是韩寒的父亲韩仁均代写，这都是仅根据当前材料无法得出的结论）。 而另外一份材料： 标准B：自己小说里写的话，应该记得，起码新书发布时，顶多和自己写这段时相隔几个月，应该记得。 材料：韩寒视频中记不住《就这样漂来漂去》中的一句话。 结果：韩寒的《就这样漂来漂去》是别人写的。（补充判断：文笔和他之前之后那些作品挺一致，所以都是他老爸写的） 同样，没有人会仅根据这个材料就得出“韩寒的《就这样飘来飘去》是别人写的。”。这个材料，被人挖出来，是因为之前韩寒自己的博文中提到“一个写作者的文章必须是自己亲笔写的，这是我在写作中最在乎的部份……”。可是在网易的视频采访中与主持人却有以下对话： 主持人：“你在那个书里面写的很煽情，说，给你排气管的声音，然后你就感到自己……” 韩寒：啊，这不是我写的。 主持人：不是你写的？ 韩寒：这……我不知道出版社哪家的……放在后面，我自己都觉得很别扭，我看了……好了……很肉麻哦。 主持人：我也觉得很肉麻。 韩寒：因为这完全不是我写的。 主持人：啊。 韩寒：特别不是我的话。 主持人：哦。 这个材料能证明韩寒在说胡话（要么博客上说的是胡话，要么采访中说的是胡话，不过，哪一个是胡话，却需要另外判断。）。这个材料并不能证明韩寒的所有文章都是代笔的，也没有人说“因此，韩寒的《就这样漂来漂去》是别人写的”——这是破破的桥搭好的又一个稻草人而已。看到这样的材料，正常逻辑思维的人想的是：“嗯？是挺奇怪的，韩寒矛盾的地方怎么这么多啊？（这之前已经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了……）” 破破的桥先为一份材料（A）设定一个稻草人结论，再为另一份材料（B）设定一个稻草人结论，然后再煞有其事地说，这两个稻草人背后的标准（A和B）是冲突的，所以，你被忽悠了！ ……然后，就真的有很多读者被他忽悠了。 后面的，我不分析了，读者自己去找，全都是一个路数：用含混的说辞，不断树立稻草人，然后攻击那个“不堪一击”的稻草人。而已。]]></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其实，之前仔细看过“破破的桥”的挺韩文章，当时只是觉得文章思路太乱，所以没当回事儿。</p>
<p>这些天发现有很多人拿着“破破地桥”所写的那篇文章（<a h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56fc0caa010109ek.html" target="_blank">忽悠的原理和技巧</a>）当做神文，说辞是“（至于质疑韩寒的人是如何“忽悠”的……）你去看看破破的桥的文章就知道了……”</p>
<p>我依然没太当回事儿，可是，今天有一位私交甚好的朋友给我发链接，让我看破破的桥的那篇文章，我愣了一下，才觉得真的应该好好反驳。</p>
<hr />
<p>可说实话，那篇文章实在没有什么好反驳的，因为破破的桥忽悠读者手段其实只有一个，也是最常见的那个：<strong>做个稻草人，然后攻击稻草人</strong>。如果说还有另外一个手段的话，就是文章很长——别说，这手段常常奏效。（我这篇文章也不会很短，但没办法，是因为不得不引用一些破文中的文字。）</p>
<p>文章上来，就有个长长的“前言”，其实说来说去，就是想让读者接受他这样一个观点（当初第一次读的时候，读到这里就懒得往下读了，忽悠什么啊？！）：</p>
<blockquote><p>如果你相信‘事实胜于雄辩’，那你就太天真了！</p></blockquote>
<p>在这个过程中，还要夹带私货，不忘了为买凶砸人的肖传国（被亲热地称为“老肖”）翻案（难道买凶不是铁板钉钉的事实？这个事实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奇怪！）。</p>
<p>结论甩给读者，却根本没有论证过程——只有摆谱和变着法吹牛（明里夸别人第一，暗里顺带把自己当做老二——唉，这路数……）：</p>
<blockquote><p>“大家称赞破桥逻辑很强，这是谬赞了。我一般。上网十五年来，在中文网络圈里，我所见过的逻辑最强，最精于诡辩的高手，应该是芦笛。因为他那篇《民主恩赐论》，我明明知道是错的，但看第一遍居然就把我说服了，完全看不出任何错误。连着反复看了几遍才看出其逻辑陷阱。”</p></blockquote>
<p>如果说，文章中还勉强有所谓的“论证”，就是这段话：</p>
<blockquote><p>为什么事实并不能证明问题？因为事实材料只是个死物，需要人去运用。更多的情况下，没有“事实”，技巧就更重要。在一场舆论交锋中，怎样会胜？怎样会负？它取决于三个方面：材料、逻辑、话语权。</p></blockquote>
<p><strong>因为</strong>事实是个死物，<strong>所以</strong>事实不能证明问题。我的天啊！这是什么逻辑能力啊？！</p>
<p>接受了这样的结论作为后继阅读的前提，那样读者才是“太天真了”呢！破破的桥，口口声声说“教你识别忽悠”的同时，实实在在地把很多读者忽悠了——瞒天过海也不过如此。</p>
<p>在第一节，“模糊标准”中，破破的桥不断玩弄的，恰恰是自己声称要教会读者识破的同时自己用得不亦乐乎的手段：“模糊”（equivalence）。他用貌似准确的语言如是说：</p>
<blockquote><p>我们先用逻辑的语言把这个判断标准梳理一下：</p>
<p>标准A：韩寒纪实文章内容应该与韩寒生活体验一致。<br />
材料：韩寒《书店》一文中的场景是八十年代的，韩寒不可能在八十年代小学生时期去买书。<br />
结果：因此《书店》一文是韩寒老爸韩仁均代写的。</p></blockquote>
<p>姑且不论把“结论”写成“结果”是否有特殊用意（如果真的按他所说，“用逻辑语言的话”，那么应该用“结论”而不是“结果”，这两个词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单看这句话：</p>
<blockquote><p>“<em>因此《书店》一文是韩寒老爸韩仁均代写的。</em>”</p></blockquote>
<p><strong>这完全是栽赃。</strong>根据上述“材料”，任何一个有点逻辑训练的人，都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正常的结论是这样的：</p>
<blockquote><p>根据上述材料，我们有理由质疑《书店》到底是不是韩寒写的。（至于是否有代写，是否是韩寒的父亲韩仁均代写，这都是仅根据当前材料无法得出的结论）。</p></blockquote>
<p>而另外一份材料：</p>
<blockquote><p>标准B：自己小说里写的话，应该记得，起码新书发布时，顶多和自己写这段时相隔几个月，应该记得。<br />
材料：韩寒视频中记不住《就这样漂来漂去》中的一句话。<br />
结果：韩寒的《就这样漂来漂去》是别人写的。（补充判断：文笔和他之前之后那些作品挺一致，所以都是他老爸写的）</p></blockquote>
<p>同样，没有人会仅根据这个材料就得出“<em>韩寒的《就这样飘来飘去》是别人写的。</em>”。这个材料，被人挖出来，是因为之前韩寒自己的博文中提到“<em>一个写作者的文章必须是自己亲笔写的，这是我在写作中最在乎的部份……</em>”。可是在网易的视频采访中与主持人却有以下对话：</p>
<blockquote><p>主持人：“你在那个书里面写的很煽情，说，给你排气管的声音，然后你就感到自己……”<br />
韩寒：啊，这不是我写的。<br />
主持人：不是你写的？<br />
韩寒：这……我不知道出版社哪家的……放在后面，我自己都觉得很别扭，我看了……好了……很肉麻哦。<br />
主持人：我也觉得很肉麻。<br />
韩寒：因为这完全不是我写的。<br />
主持人：啊。<br />
韩寒：特别不是我的话。<br />
主持人：哦。</p></blockquote>
<p><strong>这个材料能证明韩寒在说胡话（要么博客上说的是胡话，要么采访中说的是胡话，不过，哪一个是胡话，却需要另外判断。）。</strong>这个材料并不能证明韩寒的所有文章都是代笔的，也没有人说“因此，韩寒的《就这样漂来漂去》是别人写的”——这是破破的桥搭好的又一个稻草人而已。看到这样的材料，正常逻辑思维的人想的是：“嗯？是挺奇怪的，韩寒矛盾的地方怎么这么多啊？（这之前已经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了……）”</p>
<p>破破的桥先为一份材料（A）设定一个稻草人结论，再为另一份材料（B）设定一个稻草人结论，然后再煞有其事地说，这两个稻草人背后的标准（A和B）是冲突的，所以，你被忽悠了！</p>
<p>……然后，就真的有很多读者被他忽悠了。</p>
<p>后面的，我不分析了，读者自己去找，全都是一个路数：用含混的说辞，不断树立稻草人，然后攻击那个“不堪一击”的稻草人。而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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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买还是不买，是个问题</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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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0 Jan 2011 05:17:25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lai</dc:creator>
				<category><![CDATA[问题与争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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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如果有人问我，“笑来，难道你就没用过盗版么？”我会回答，“我是用着盗版长大的。”刚接触计算机的时候，所使用的BASIC应该是正版——因为那是嵌在硬件（机型叫“R1”）里的解析器。而接触的第一个操作系统，DOS 5.0，则肯定是盗版了——从5寸磁盘里拷贝的。而后的操作系统一路都是盗版，Windows 3.11, Windows 95, Windows 98、Windows 98 第二版, Windows 2000, Windows XP… 直到买了笔记本电脑，IBM的，预装操作系统，才算是用上了正版操作系统。Office软件一路用下来，直到离开PC/Windows转到Mac/OSX之前，用的都是盗版（说来可笑，倒是转到OSX之后，买了Mac版的Office）。基本上是“天经地义用盗版”，“用盗版也知道不对”，“习惯性使用盗版”……这样一路过来的。 “天经地义用盗版”的时代是这个样子的：你只能用盗版，能买到的只有盗版光盘什么的。优秀的软件全都是国外的公司、或独立程序员写的，在那个连借记卡（更不用说信用卡，那个年代只有存折）都没有的时代，根本没办法支付。就算有支付手段也没用，因为没有钱支付——甚至不是买不买得起的问题，干脆就是没钱。在这种情况下，使用盗版是没有道德负担的。甚至，反过来，要求这样的用户使用正版恰恰是道德犯罪——就好像到埃塞俄比亚用美国的价格买大米给吃不上饭买不起米的人一样。 我买的第一款正版软件是金山词霸。已经不记得是它的第一版还是第二版，人民币好像30元左右。一张光盘，封套制作的非常粗糙。买回来用，被大家嘲笑，因为那时候几十块钱也很多——那时候的一张电影票才几块钱而已。后来，金山词霸升级，老用户必须重新购买新版。我直觉上觉得不对劲了，就不再买了。之后的许多年里，一直用盗版，直到用不上它了为止。这大概就是我自己从“用盗版也知道不对”到“习惯性使用盗版”的演变过程了。 Windows平台下，我购买的正版软件最多的是词典软件。牛津高阶、牛津搭配、韦氏词典、郎文词典，剑桥词典，都是在北京的外文书店顶层购买的原版（都是纸质版配套送光盘版），每个基本上都是几百块人民币，前后总计花了3000元左右。肯花钱买的原因是：1) 这是工作用的东西，换言之，是投资；2) 感觉购得了实物（纸质版）；3) 软件也做得确实很好（像韦氏词典可以查韵脚，这是金山词霸之类的软件永远不会想到要实现的功能）。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1) 买得到，2) 付得起。当然，此后还是遇到这样的朋友和同事：“呀，你还花钱买的呢，我昨天从网上下载到了！哈哈！”，然后一脸得意相地看着我——我很配合：“真的啊？我肏！” 大概在2003年前后，我办了张招商银行的双币信用卡。用它买的几乎只有一样东西：Amazon上的书。但它改变了我对正版使用的看法——因为它为我提供了方便而又可行的软件购买支付手段。有了这张信用卡之后，我买的几个软件中有：WordSmith 4.0 (这个软件我从3.0版本开始用，最初还是一个朋友帮忙给专门做了个破解版），EditPlus（多年来一直用的一个文本编辑器）。 去年年初转到Mac上之后，才开始做到软件上100%正版。一旦开始要求自己全面使用正版软件，才发现“必须购买”的软件其实并不多。我购买的软件包括以下若干： Microsoft Office for Mac Home &#038; Student 2011: $149.99 (预装，港币990) iWork: $79.00 (预装，港币415) PathFinder: $39.95 Merriam-Webster&#8217;s Visual Dictionary: $39.95 (现在amazon上卖$17.99) The Oxford Advanced Learner&#8217;s Dictionary: £27.89 Parallel Desktop: $79.99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如果有人问我，“笑来，难道你就没用过盗版么？”我会回答，“我是用着盗版长大的。”刚接触计算机的时候，所使用的BASIC应该是正版——因为那是嵌在硬件（机型叫“R1”）里的解析器。而接触的第一个操作系统，DOS 5.0，则肯定是盗版了——从5寸磁盘里拷贝的。而后的操作系统一路都是盗版，Windows 3.11, Windows 95, Windows 98、Windows 98 第二版, Windows 2000, Windows XP… 直到买了笔记本电脑，IBM的，预装操作系统，才算是用上了正版操作系统。Office软件一路用下来，直到离开PC/Windows转到Mac/OSX之前，用的都是盗版（说来可笑，倒是转到OSX之后，买了Mac版的Office）。基本上是“天经地义用盗版”，“用盗版也知道不对”，“习惯性使用盗版”……这样一路过来的。</p>
<p>“天经地义用盗版”的时代是这个样子的：你只能用盗版，能买到的只有盗版光盘什么的。优秀的软件全都是国外的公司、或独立程序员写的，在那个连借记卡（更不用说信用卡，那个年代只有存折）都没有的时代，根本没办法支付。就算有支付手段也没用，因为没有钱支付——甚至不是买不买得起的问题，干脆就是没钱。在这种情况下，使用盗版是没有道德负担的。甚至，反过来，要求这样的用户使用正版恰恰是道德犯罪——就好像到埃塞俄比亚用美国的价格买大米给吃不上饭买不起米的人一样。</p>
<p>我买的第一款正版软件是金山词霸。已经不记得是它的第一版还是第二版，人民币好像30元左右。一张光盘，封套制作的非常粗糙。买回来用，被大家嘲笑，因为那时候几十块钱也很多——那时候的一张电影票才几块钱而已。后来，金山词霸升级，老用户必须重新购买新版。我直觉上觉得不对劲了，就不再买了。之后的许多年里，一直用盗版，直到用不上它了为止。这大概就是我自己从“用盗版也知道不对”到“习惯性使用盗版”的演变过程了。</p>
<p>Windows平台下，我购买的正版软件最多的是词典软件。牛津高阶、牛津搭配、韦氏词典、郎文词典，剑桥词典，都是在北京的外文书店顶层购买的原版（都是纸质版配套送光盘版），每个基本上都是几百块人民币，前后总计花了3000元左右。肯花钱买的原因是：1) 这是工作用的东西，换言之，是投资；2) 感觉购得了实物（纸质版）；3) 软件也做得确实很好（像韦氏词典可以查韵脚，这是金山词霸之类的软件永远不会想到要实现的功能）。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1) 买得到，2) 付得起。当然，此后还是遇到这样的朋友和同事：“呀，你还花钱买的呢，我昨天从网上下载到了！哈哈！”，然后一脸得意相地看着我——我很配合：“真的啊？我肏！”</p>
<p>大概在2003年前后，我办了张招商银行的双币信用卡。用它买的几乎只有一样东西：<a href="http://www.amazon.com" target="_blank">Amazon</a>上的书。但它改变了我对正版使用的看法——因为它为我提供了方便而又可行的软件购买支付手段。有了这张信用卡之后，我买的几个软件中有：WordSmith 4.0 (这个软件我从3.0版本开始用，最初还是一个朋友帮忙给专门做了个破解版），EditPlus（多年来一直用的一个文本编辑器）。</p>
<p>去年年初转到Mac上之后，才开始做到软件上100%正版。一旦开始要求自己全面使用正版软件，才发现“必须购买”的软件其实并不多。我购买的软件包括以下若干：</p>
<ul>
<li>Microsoft Office for Mac Home &#038; Student 2011: $149.99 (预装，港币990)</li>
<li>iWork: $79.00 (预装，港币415)</li>
<li>PathFinder: $39.95</li>
<li>Merriam-Webster&#8217;s Visual Dictionary: $39.95 (现在amazon上卖$17.99)</li>
<li>The Oxford Advanced Learner&#8217;s Dictionary: £27.89</li>
<li>Parallel Desktop: $79.99 (这上面装了个XP，用的是过去IBM笔记本配送光盘的镜像——因为IBM笔记本我前后买了4个，每次都得格掉硬盘自己重新安装；所以，我个人对这个“未授权使用”没有什么道义上的负疚感。)</li>
<li>TextMate: €39</li>
<li>Viscosity: $9</li>
<li>Butler: $20</li>
</ul>
<p>以上软件折合人民币3000元左右，相对于我的Macbook Air的价格（折合人民币12000不到），仅占大约25%，这个比例已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了。而事实上，这里最贵的软件还有iWork和MS Office的功能重复购买（是我个人工作的必须，没办法）。</p>
<p>PathFinder的作者，令我印象深刻。他的“公司”（Cocoatech）就他这么一个人，这些年就在维护这么一个软件。靠这个软件的收入，生活得很好。<a href="http://cocoatech.com/" target="_blank">他的网站</a>我反复浏览了很多遍，每个页面都仔细看过，越看越羡慕：这不就是我所向往的生活么？<strong>做一个好东西，然后不断地完善它，而同时，它能够让自己衣食无忧……</strong>可惜我自己没生在那样的环境里，所以，也不知道自己真的在那样的环境里是不是有能力做到他那样，但，我起码可以通过购买这样的软件支持这样的人。</p>
<p>如果有人问我，“笑来，难道你现在只使用正版么？”我会回答，“非常遗憾……”尽管我现在在Mac/iPhone上百分之百是用正版软件，但，还有一个领域我将在未来的很长时间里依然“不得不使用盗版”：<strong>电影</strong>。购买音乐，在Mac的Itunes上已经非常方便，也非常廉价（当然，这跟我自己不太听音乐也有很大关系），而图书，这些年我早已经适应Amazon上的书价。可是电影却暂时没办法，能下载的，基本上就肯定是盗版，在国内购买国外电影也很麻烦（几近于不可能），国内还有个光腚中菊……</p>
<p>我是挣扎过后才使用上正版软件的，所以，从来不觉得相对于使用盗版的人有什么特别的优越感——正是因为自己知道这种选择有多难，有多麻烦。可是，最近发现很多使用盗版的人反过来很有优越感，就多少不太理解了。我有个朋友，经常因为手机上使用的购买的软件而被身边的同事嘲笑：“这你竟然是花钱买的啊！”一个$0.99的东西，相当于人民币6块钱（打车起步价都12块钱），而花将近6000块钱买高价iPhone4的人（这些人基本上还都是花了很离谱的价格买车买房的人）竟然觉得“贵”、“不值”，有比这个更扭曲的么？这倒也罢了，还要进一步“瞧不起”买软件的人，这是什么心理呢？</p>
<p>另，<strong>购买软件时我最开心的一件事是：这是我能买到的赋税最少的商品</strong>（中国的税，陈志武先生最懂……）。</p>
<p>又，忘了说，要是你刚换到Mac上，一定不要错过这个链接：<a href="http://is.gd/kyy7T" target="_blank">http://is.gd/kyy7T</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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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又是一场争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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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8 Jun 2010 03:49:15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lai</dc:creator>
				<category><![CDATA[问题与争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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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昨天不小心碰到火药桶，于是，引来这样一条评论： 你要是打字速度能达到我的1/3，从此我不再用五笔了。 @xiaolai: 我确实有一些观点比较极端，比如，全面否定重要，全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弃用五笔输入法等等。…… 后来，@Stariver说出了他的打字速度： 错一罚五的标准，录入事先无阅读的材料。我每分钟可以达到240字。RT @Lyronlee: 拼音每分钟96字的路过。我不信你270，请换输入法吧。RT @xiaolai: 嗯。那你真的可以不用了。RT @Stariver: 你要是打字速度能达到我的1/3，从此我不再用五笔了。 霍炬（@virushuo）的评论是： 随便查了几个数字：五笔单字打，平均每字3.17键，刚才 @Stariver说他可以打到240字/分钟，这样算下来他击键数字是760.79/分钟，又查了下英文打字世界记录是750/分钟，于是… 我也搜索了一下。关于五笔单字打的数据，可以在这里看到；而关于英文键盘敲击最快速度，可以在Wikipedia上找到世界纪录保持者的名字：Barbara Blackburn，她用Dvorak键盘（不是我们用的QWERTY键盘），做到连续敲击50分钟，总计37500次击键，即，每分钟750次。 不过，我相信@Stariver说的是事实，240是他自己的最高纪录——只不过，他忽略了另外一个事实，他并不是连续敲击50分钟。几分钟之内达到240，甚至更高，也是有可能的。他也不可能永远保持这个速度。 对很多人来说，打字速度其实并不是太大的问题，更严重的问题是：“你有那么多话要说么？”——思考速度跟不上打字速度，其实只需要做到输入速度大约100字/妙。 豆瓣上有个帖子，引用如下： &#8212; 搜狗拼音输入法输入统计数据 &#8212; 数据统计区间：2008.8.26 &#8211; 2009.4.15 (共231天) 输入总字数：132910 字 今日输入总字数：602 字 当前打字速度：34 字/分钟 今天最快速度：41 字/分钟 历史最快速度：368 字/分钟 这就是大多数人的真实情况。 令我印象深刻的倒是霍炬（@virushuo）的搜索习惯。其实很多争论，都是参与一方懒惰的结果，事实上没必要争论，互联网这么发达，数据获得相比过去那么容易，拿来看看，想想，算数而已的事情。 再比如，有人与霍炬争论五笔词库问题，他提供的还是“只要随便搜索一下就得到”的答案： 说五笔的词组如何如何，那才是伪概念，最小词库有12924个，而GB2312的汉字才6763个。能都背下来的人我只好orz一下，这跟背区位也差不多 cc 补充： 我没有让那些现在正在使用五笔的人弃用五笔，我的意思是说，初学者有选择的机会，不要选五笔。这明显是两回事，但是明显被很多人理解为一回事儿。 另，我的速度大约是这样的：]]></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昨天不小心碰到火药桶，于是，引来<a href="http://twitter.com/Stariver/status/17144378589">这样一条评论</a>：</p>
<blockquote><p>你要是打字速度能达到我的1/3，从此我不再用五笔了。 <a href="http://twitter.com/xiaolai" target="_blank">@xiaolai</a>:  我确实有一些观点比较极端，比如，全面否定重要，全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弃用五笔输入法等等。……</p></blockquote>
<p>后来，<a href="http://twitter.com/Stariver" target="_blank">@Stariver</a>说出了<a href="http://twitter.com/Stariver/status/17144717454">他的打字速度</a>：</p>
<blockquote><p>错一罚五的标准，录入事先无阅读的材料。我每分钟可以达到240字。RT <a href="http://twitter.com/Lyronlee" target="_blank">@Lyronlee</a>:  拼音每分钟96字的路过。我不信你270，请换输入法吧。RT <a href="http://twitter.com/xiaolai" target="_blank">@xiaolai</a>:  嗯。那你真的可以不用了。RT <a href="http://twitter.com/Stariver" target="_blank">@Stariver</a>:  你要是打字速度能达到我的1/3，从此我不再用五笔了。</p></blockquote>
<p><a href="http://twitter.com/virushuo/statuses/17145412467">霍炬（@virushuo）的评论是</a>：</p>
<blockquote><p>随便查了几个数字：五笔单字打，平均每字3.17键，刚才 <a href="http://twitter.com/Stariver" target="_blank">@Stariver</a>说他可以打到240字/分钟，这样算下来他击键数字是760.79/分钟，又查了下英文打字世界记录是750/分钟，于是…
</p></blockquote>
<p>我也搜索了一下。关于五笔单字打的数据，<a href="http://www.chinesecj.com/forum/archiver/?tid-251.html" target="_blank">可以在这里看到</a>；而关于英文键盘敲击最快速度，可以在<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Typing" target="_blank">Wikipedia</a>上找到世界纪录保持者的名字：Barbara Blackburn，她用Dvorak键盘（不是我们用的QWERTY键盘），做到<a href="http://www.answerbag.com/q_view/71963" target="_blank">连续敲击50分钟，总计37500次击键，即，每分钟750次</a>。</p>
<p>不过，我相信<a href="http://twitter.com/Stariver" target="_blank">@Stariver</a>说的是事实，240是他自己的最高纪录——只不过，他忽略了另外一个事实，他并不是连续敲击50分钟。几分钟之内达到240，甚至更高，也是有可能的。他也不可能永远保持这个速度。</p>
<p>对很多人来说，打字速度其实并不是太大的问题，更严重的问题是：“你有那么多话要说么？”——思考速度跟不上打字速度，其实只需要做到输入速度大约100字/妙。</p>
<p><a href="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6055005/">豆瓣上有个帖子</a>，引用如下：</p>
<blockquote><p>&#8212; 搜狗拼音输入法输入统计数据 &#8212;<br />
数据统计区间：2008.8.26 &#8211; 2009.4.15 (共231天)<br />
输入总字数：132910 字<br />
今日输入总字数：602 字<br />
当前打字速度：34 字/分钟<br />
今天最快速度：41 字/分钟<br />
历史最快速度：368 字/分钟</p></blockquote>
<p>这就是大多数人的真实情况。</p>
<p>令我印象深刻的倒是<a href="http://twitter.com/virushuo/statuses/17145412467">霍炬（@virushuo）</a>的搜索习惯。其实很多争论，都是参与一方懒惰的结果，事实上没必要争论，互联网这么发达，数据获得相比过去那么容易，拿来看看，想想，算数而已的事情。</p>
<p>再比如，有人与霍炬争论五笔词库问题，<a href="http://twitter.com/virushuo/status/17148063561">他提供的还是“只要随便搜索一下就得到”的答案</a>：</p>
<blockquote><p>说五笔的词组如何如何，那才是伪概念，最小词库有12924个，而GB2312的汉字才6763个。能都背下来的人我只好orz一下，这跟背区位也差不多 cc </p></blockquote>
<p>补充：</p>
<p>我没有让那些现在正在使用五笔的人弃用五笔，我的意思是说，<a href="http://www.lixiaolai.com/archives/8338.html" target="_blank">初学者有选择的机会，不要选五笔</a>。这明显是两回事，但是明显被很多人理解为一回事儿。</p>
<p>另，我的速度大约是这样的：</p>
<p><img src="http://www.lixiaolai.com/wp-content/uploads/2010/06/121557738.png" alt="" title="121557738" width="480" height="233"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9628"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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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混战根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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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6 Jan 2010 16:53:12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lai</dc:creator>
				<category><![CDATA[问题与争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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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前两天土摩托日记发了这么一篇《原来不止是中医能引发网络混战啊》，起因是瞭望东方周刊登了篇文章，《中国武术竞技力真相》，说出了一些大实话： 传统武术在攻防技术中掺杂了大量象征性动作和门派仪式动作，从功法上看，传统武术仍保留着很原始、低效的操习，与其说是增长格斗实力，倒不如说是在祈祷、苦行和磨炼耐心。 …… 对于民间有没有高手，著名武术家赵道新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指出一个常识：“在那些与世隔绝的不毛之地，消息闭塞，交流不便，物质贫乏，隐士们如何能启发悟性，拓展眼界，避免徒劳创作呢?又怎样能通过大量‘见手’来交流技术，衡量自己？否则，又是怎么知道他们技高一筹，掌握精髓呢？生活问题怎样解决，营养哪里补给，资金、器具谁来提供？如果自食其力，花大量精力安排衣食住行，训练效果怎能提高？” …… 民间武术家赵道新认为，中国武术最大的骗局就是具有所谓的“技击性”。虽然传统武术有些技法还是包含着较高的技击性和潜在技击性，但赵道新肯定，当今中国武术在整体上极度缺乏技击性。以全球格斗界的战略眼光看，可以说已丧失了技击的竞争能力。 果不其然，马上引来了无数口水。 别说中医是碰不得的，看来武术也是碰不得的……其实碰不得的东西多得去了，连烟花爆竹和五笔输入法都碰不得。关于五笔输入法的争论，竟然引来了一整个论坛的人（五笔爱好者论坛）反对——并且他们好像完全看不到文章标题已经说清楚的事情。 昨天发生了件更为好玩的事情。豆瓣上一位读者批评某书的理论缺乏科学依据和实证，引来署名“木头”的拥护者的不满，进而争论起来，结果被twitter观光团围观。在巨大压力下，“思维导图”的拥趸木头慌忙删掉了自己的原贴，不想又被@arthur369同学贴出截图示众。第二天木头卷土重来，结果又逐条驳斥，再次惨遭观光团围观。 常见混战根源已经有这么几个了：中医、武术、烟花爆竹、五笔输入、思维导图，以后还会有什么呢？然而，这种混战非常有趣，因为不发言的才是大多数。尽管那些人不见得留言，不见得发表意见，但，需要改变的恰恰是他们。]]></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前两天土摩托日记发了这么一篇《<a href="http://www.immusoul.com/archives/539" target="_blank">原来不止是中医能引发网络混战啊</a>》，起因是瞭望东方周刊登了篇文章，《<a href="http://focus.news.163.com/10/0103/10/5S3M5FN200011SM9.html" target="_blank">中国武术竞技力真相</a>》，说出了一些大实话：</p>
<blockquote><p>传统武术在攻防技术中掺杂了大量象征性动作和门派仪式动作，从功法上看，传统武术仍保留着很原始、低效的操习，与其说是增长格斗实力，倒不如说是在祈祷、苦行和磨炼耐心。<br />
……<br />
对于民间有没有高手，著名武术家赵道新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指出一个常识：“在那些与世隔绝的不毛之地，消息闭塞，交流不便，物质贫乏，隐士们如何能启发悟性，拓展眼界，避免徒劳创作呢?又怎样能通过大量‘见手’来交流技术，衡量自己？否则，又是怎么知道他们技高一筹，掌握精髓呢？生活问题怎样解决，营养哪里补给，资金、器具谁来提供？如果自食其力，花大量精力安排衣食住行，训练效果怎能提高？”<br />
……<br />
民间武术家赵道新认为，中国武术最大的骗局就是具有所谓的“技击性”。虽然传统武术有些技法还是包含着较高的技击性和潜在技击性，但赵道新肯定，当今中国武术在整体上极度缺乏技击性。以全球格斗界的战略眼光看，可以说已丧失了技击的竞争能力。
</p></blockquote>
<p>果不其然，马上引来了无数口水。</p>
<p>别说<a href="http://www.lixiaolai.com/archives/7690.html" target="_blank">中医</a>是碰不得的，看来武术也是碰不得的……其实碰不得的东西多得去了，连<a href="http://www.lixiaolai.com/archives/5542.html" target="_blank">烟花爆竹</a>和<a href="http://www.lixiaolai.com/archives/8338.html" target="_blank">五笔输入法</a>都碰不得。关于五笔输入法的争论，竟然引来了一整个论坛的人（五笔爱好者论坛）反对——并且他们好像完全看不到文章标题已经说清楚的事情。</p>
<p>昨天发生了件更为好玩的事情。豆瓣上<a href="http://is.gd/5NI3f" target="_blank">一位读者批评某书的理论缺乏科学依据和实证</a>，引来署名“木头”的拥护者的不满，进而争论起来，结果被twitter观光团围观。在巨大压力下，“思维导图”的拥趸木头慌忙删掉了自己的原贴，不想又被<a href="http://twitter.com/arthur369" target="_blank">@arthur369</a>同学贴出截图示众。<a href="http://is.gd/5NI5Z" target="_blank">第二天木头卷土重来，结果又逐条驳斥</a>，再次惨遭观光团围观。</p>
<p>常见混战根源已经有这么几个了：中医、武术、烟花爆竹、五笔输入、思维导图，以后还会有什么呢？然而，这种混战非常有趣，因为不发言的才是大多数。尽管那些人不见得留言，不见得发表意见，但，需要改变的恰恰是他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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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现在的初学者最好别选五笔输入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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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2 Jan 2010 01:42:12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lai</dc:creator>
				<category><![CDATA[问题与争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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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有人喜欢白色，振振有词——我呢，就喜欢纯洁；有人喜欢黑色，也同样振振有词——我就喜欢纯粹！这叫偏好，没什么需要争论的，当然，喜欢归喜欢，因偏好而标榜的理由——纯洁抑或纯粹——实际上不仅没道理且十分装蛋。偏好无需理由，因为那决定于基因，而非思考。 然而，另外一些事情，是选择而非偏好。比如，选择拼音输入法而非五笔输入法，选择Google而非百度，选择现代医学而非中医。基因决定不了这些，所以，它们只能是选择。 拼音输入法在早年“万码奔腾”的年代，几乎是最不被看好的输入法。因为直觉上来看，一个汉字甚至可能在五次键盘敲击之后还存在同音字的选择问题（比如“账”——zhang4）。在当时来看，五笔相对于拼音输入法的优势起码有两个：1) 敲键更少；2) 没有重码。 然而，五笔有先天的缺陷，因为它其实算不上输入法，它本质上是“抄写法”。它只有在“看到什么打什么”的时候才有一些优势，而在“想到什么打什么”的时候，就明显处于劣势了。五笔用户在边想边写的情况下，思维经常会被“回忆编码”所中断（也许那些太过常见的编码早已“被手指记住”，但肯定有一些编码需要时间才能回忆得出来）。一直以来，人们传说（五笔也如此宣传）五笔是最快的输入法，事实上它是打了个马虎眼：它只是在抄写的时候最快，一旦脱稿，它的速度就会降到抄写时的一半，甚至四分之一[1]。 大约两年前（2008.2），有人根据用户的下载量做了个统计： 下载人气TOP10 1 搜狗拼音输入法 3.1 正式版 2 微软拼音输入法 2007 3 紫光华宇拼音输入法（紫光 4 智能ABC V5.23 5 谷歌（Google）拼音输入法 6 王码五笔型输入法 86&#038;98 7 拼音加加 5.0 正式版 8 万能五笔 2006 贺岁版 9 极点五笔 V6.1正式版 10 智能陈桥五笔 V5.802 拼音输入法占了绝对的上风。而事实上，拼音输入法又是Windows操作系统搭载的输入法，所以，有相当数量的用户不一定需要去下载一个输入法。 拼音输入法最终占了上风，有许多原因。双拼输入基本上两键一字，而现在普遍存在的（即便已经简化但依然相当强大的）输入法内嵌语言模型（俗称“词库”），使得简拼（不完整拼音）在很多情况下甚至可以做到“一键一字”，又由于是基于词汇选字，甚至基于句子选字，所以重码率大大降低，乃至于拼音之外的输入法相对来看再也没有任何优势可言。（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看看这篇文章：数学之美系列（二十三）输入一个汉字需要敲多少个键 — 谈谈香农第一定律）另外一个使更多人习惯使用拼音输入法的原因应该是手机输入的普及。五笔这类的东西，在手机上几乎完全没有用武之地。 五笔相对于拼音来看，是很难学的。也许正因为如此，好不容易学会的人会认为那是一种“技能”，甚至是高级技能。当然，在十年前、二十年前，那确实是一种可以用来求职的技能。所以，据我观察，很少有五笔熟练用户转到拼音输入法上来的，尽管各种五笔软件在Windows不断升级的过程中多少显得out了（仅从界面上看也如此），甚至相当不好找。但，这很容易理解，五笔用户早前的成本太高（输入法是买来的，学会是靠上培训班的，与此同时投入的时间成本也高出许多倍）——即，所谓的“沉没成本太大”。 可是对于现在的初学者来说，选择拼音输入法是最划算的。因为从长期来看，拼音输入法最可能成为那种“用户体会不到在使用”的输入法。 Footnotes:这是那些最终选择开发拼音输入法的开发者们在研究语言识别时做过很多用户测试得到的数据。也许有人说，因为他们是开发拼音输入法的，所以，这个调查有倾向性。我倒不这么认为——这些人做调查是为了决策，而最终的决策结果是要投入时间精力以及金钱的，所以他们不大可能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有人喜欢白色，振振有词——我呢，就喜欢纯洁；有人喜欢黑色，也同样振振有词——我就喜欢纯粹！这叫偏好，没什么需要争论的，当然，喜欢归喜欢，因偏好而标榜的理由——纯洁抑或纯粹——实际上不仅没道理且十分装蛋。偏好无需理由，因为那决定于基因，而非思考。</p>
<p>然而，另外一些事情，是选择而非偏好。比如，选择拼音输入法而非五笔输入法，选择Google而非百度，选择现代医学而非中医。基因决定不了这些，所以，它们只能是选择。</p>
<p>拼音输入法在早年“万码奔腾”的年代，几乎是最不被看好的输入法。因为直觉上来看，一个汉字甚至可能在五次键盘敲击之后还存在同音字的选择问题（比如“账”——zhang4）。在当时来看，五笔相对于拼音输入法的优势起码有两个：1) 敲键更少；2) 没有重码。</p>
<p>然而，<strong>五笔有先天的缺陷，因为它其实算不上输入法，它本质上是“抄写法”。</strong>它只有在“看到什么打什么”的时候才有一些优势，而在“想到什么打什么”的时候，就明显处于劣势了。五笔用户在边想边写的情况下，思维经常会被“回忆编码”所中断（也许那些太过常见的编码早已“被手指记住”，但肯定有一些编码需要时间才能回忆得出来）。一直以来，人们传说（五笔也如此宣传）五笔是最快的输入法，事实上它是打了个马虎眼：它只是在抄写的时候最快，一旦脱稿，它的速度就会降到抄写时的一半，甚至四分之一<sup>[<a href="http://www.lixiaolai.com/archives/8338.html#footnote_0_8338" id="identifier_0_8338" class="footnote-link footnote-identifier-link" title="这是那些最终选择开发拼音输入法的开发者们在研究语言识别时做过很多用户测试得到的数据。也许有人说，因为他们是开发拼音输入法的，所以，这个调查有倾向性。我倒不这么认为&mdash;&mdash;这些人做调查是为了决策，而最终的决策结果是要投入时间精力以及金钱的，所以他们不大可能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1</a>]</sup>。</p>
<p>大约两年前（2008.2），<a href="http://download.zol.com.cn/download_order/ime_order.html">有人根据用户的下载量做了个统计</a>：</p>
<blockquote><p>下载人气TOP10<br />
1 搜狗拼音输入法 3.1 正式版<br />
2 微软拼音输入法 2007<br />
3 紫光华宇拼音输入法（紫光<br />
4 智能ABC V5.23<br />
5 谷歌（Google）拼音输入法<br />
6 王码五笔型输入法 86&#038;98<br />
7 拼音加加 5.0 正式版<br />
8 万能五笔 2006 贺岁版<br />
9 极点五笔 V6.1正式版<br />
10 智能陈桥五笔 V5.802</p></blockquote>
<p>拼音输入法占了绝对的上风。而事实上，拼音输入法又是Windows操作系统搭载的输入法，所以，有相当数量的用户不一定需要去下载一个输入法。</p>
<p>拼音输入法最终占了上风，有许多原因。双拼输入基本上两键一字，而现在普遍存在的（即便已经简化但依然相当强大的）输入法内嵌语言模型（俗称“词库”），使得简拼（不完整拼音）在很多情况下甚至可以做到“一键一字”，又由于是基于词汇选字，甚至基于句子选字，所以重码率大大降低，乃至于拼音之外的输入法相对来看再也没有任何优势可言。（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看看这篇文章：<a href="http://www.googlechinablog.com/2007/12/blog-post.html" target="_blank">数学之美系列（二十三）输入一个汉字需要敲多少个键 — 谈谈香农第一定律</a>）另外一个使更多人习惯使用拼音输入法的原因应该是手机输入的普及。五笔这类的东西，在手机上几乎完全没有用武之地。</p>
<p>五笔相对于拼音来看，是很难学的。也许正因为如此，好不容易学会的人会认为那是一种“技能”，甚至是高级技能。当然，在十年前、二十年前，那确实是一种可以用来求职的技能。所以，据我观察，很少有五笔熟练用户转到拼音输入法上来的，尽管各种五笔软件在Windows不断升级的过程中多少显得out了（仅从界面上看也如此），甚至相当不好找。但，这很容易理解，五笔用户早前的成本太高（输入法是买来的，学会是靠上培训班的，与此同时投入的时间成本也高出许多倍）——即，所谓的“沉没成本太大”。</p>
<p>可是对于现在的初学者来说，选择拼音输入法是最划算的。因为从长期来看，拼音输入法最可能成为那种“用户体会不到在使用”的输入法。</p>
<hr />
<p><span>Footnotes:</span></p><ol class="footnotes"><li id="footnote_0_8338" class="footnote">这是那些最终选择开发拼音输入法的开发者们在研究语言识别时做过很多用户测试得到的数据。也许有人说，因为他们是开发拼音输入法的，所以，这个调查有倾向性。我倒不这么认为——这些人做调查是为了决策，而最终的决策结果是要投入时间精力以及金钱的，所以他们不大可能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li></ol>]]></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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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是否应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title>
		<link>http://www.lixiaolai.com/archives/5542.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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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3 Feb 2009 16:05:49 +0000</pubDate>
		<dc:creator>xiaolai</dc:creator>
				<category><![CDATA[问题与争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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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有些时候，真理并不见得一定会“越辩越明”——只因为讨论问题的人做不到“就事论事”。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因素会导致讨论无效。但，我还是希望更多的人参与这个讨论。为什么这个话题特别值得深入讨论？因为这是一个在目前国内整体氛围下最可能被深入讨论彻底的话题，因为这个话题几乎是最小程度上涉及政治但又与民生最紧密相关话题。而参与这个讨论，某种意义上，是我个人目前能够找到的最让学生锻炼思考能力的方式之一。 2009年2月16日补充： 这一篇的之前之后，我陆续写了以下若干篇，请与当前这篇文章一起全部阅读，否则很可能获得的只是误解： 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样选择呢？（四） 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样选择呢？（三） 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样选择呢？（二） 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样选择呢？（一） 是否应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看得到、想明白，与说清楚 以下是我的看法。 对于任何一件事情，人们的观点各不相同；如果放到显微镜下，那不同要多惊人就有多惊人。但把众人的态度综合在一起，最终又是好恶清楚、黑白分明。人们之间的观点之所以各不相同，常见的无非以下几个原因： 出发点不同 思考能力不同 思考深度不同 人们很难完全摆脱自身的固有局限去考虑问题。在房价不断上涨的时期，如果就“政府是否应该控制房价”做民意调查的话，那些买不起房子的人更可能投同意票，而那些觉得政府如若如此那么自己公司的利益就会受损的房地产商如若有机会肯定投反对票。从这一点上来看，“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从最根本的那个起点来看压根就无需证明。 如果一个人凡事只凭自身感受而做决定，通常被称之为“自私”，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这样的人只不过是尚未具备完善的思考能力而已。如果措辞仔细的话，应该说他们只不过是“自然”或者“天然”的人——因为思考能力不是天生的，而是需要后天努力才能习得的。 而每个人的思考能力也不相同。不需要指名道姓地举例子也可以想象以下几种情况：有的人凡事只考虑自己，而另外一些人能在一定的程度上估计他人的利益风险与感受，甚至还有一些人真的可以全然摆脱自己的利益与风险去为更多的人负责。某种意义上，这就是一种能力上的差异。 而具备思考能力的，或者具备一定思考能力的人之中，肯花费时间经历直至思考到一定深度的人少之又少。比如“好的意图不一定带来好的结果”就是大多数人（大多数人甚至干脆不愿思考）不能够一下子领会清楚的事情。看一下身边有多少父母一番苦心把自己的孩子折腾成一个苦命娃的同时反复慨叹“可怜天下父母心”？——很可能是大多数呢。 有很多时候“大多数都认为对自己有利”的方案最终可能对大多数人不利。最明显的例子可能是“最低工资保障”问题。尽管经济学家可以从各个角度理性地证明“最低工资保障”实际上最终对整个社会有害，但，如果选择通过“全民投票”方式进而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那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会永远继续下去——事实上，在现今我们正在生活的世界里正是如此。另外一个例子是“一夫一妻”的法制化。如果不通过法制，而只是通过“全民投票”方式进而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决定的话，那么，很可能是更多的人选择“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制。 在是否应该“禁放烟花炮竹”的问题上，尽管目前无法确定具体人数，但如果普查（可能的话）之后，发现“反对禁放”的人数远远超过“支持禁放”人数的话，我们应该毫不惊讶才对。 2009年2月17日补充： 很快，中国青年报发起调查：《烟花美好又危险 83.5％的人坚信喜庆安全能兼得》，真是非常应景。感谢读者小飞侠提供链接。 ……尽管如此，在这项民调中，只有29.5％的人认为，考虑环境和安全，大城市都应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83.5％的人认为，在延续传统与尊重现实之间要找到一个平衡点，做到既喜庆又安全. 调查显示，72.5％的人今年过年家里燃放了烟花爆竹，也有27.5％的人没有燃放。 当看到燃放烟花爆竹时，69.0％的人感到喜悦；39.3％的人表示既喜欢又害怕；22.3％的人选择在远处观看或者全副武装保护自己；9.3％的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表示非常厌恶，每次都希望能尽快放完。此外，22.3％的人表示经常被突然燃放的烟花所惊吓；21.2％的人担心家里的孩子、老人或者病人受到惊吓。 反对禁放的人所罗列出来的支持理由主要的归纳起来无非以下几种，但都站不住脚： （一）公民有追求快乐的权利。 这句话本身当然没错。但与此同时，公民有在追求自身快乐的同时不伤害他人利益与安全的义务。只追求权利而回避义务，即便只在道德层面中就已经是拿不出手、上不了台面的立场。人们当然可以也应该追求自由，但恰恰是为了保证所有人的更多自由，才必须在考虑权利的同时不能忘了义务，在追求民主的同时不能忽略了法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不等同于限制公民自由，恰恰相反，是在保护公民生面安全、保证公民不被惊吓、不被炸伤、不被炸死的自由。 （二）要保护传统文化，民间习俗 这种说法基本上是扯虎皮拉大旗。烟花爆竹与春节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儿。燃放烟花爆竹而带来的安全隐患恰恰是很多人大喜之日变成大悲之时的原因。来年（2010）的正月十五，人家共度元宵佳节的时候，张建勇的家人却要伤心欲绝。没有了烟花爆竹，春节还是春节。但烟花爆竹所带来的所谓“喜庆气氛”，背后是血淋淋的代价。 （三）不能仅因不安全就禁止 持这种观点的人貌似最“理性”。他们最常用的一个类比是这样的：“每年因车祸而造成的伤亡是烟花爆竹造成的伤亡的许多呗，那难道要禁止人们开车么？”但这个类比很有问题。 事实上，法律从来都没有允许任何人“随便驾车”。开车上路之前，是需要考驾照的；无照驾车、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等都是违法的，甚至不使用安全带都是违法的。之所以没有完全禁止汽车，是因为相对来看，汽车比烟花爆竹更“必需”。没有烟花爆竹社会不会退步，但没有了汽车就不行。 为什么无照驾车、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等都是违法的呢？因为这几种情况下，驾车司机选择了一种可能对自己有利但却直接危及他人生命及其财产安全的驾驶方式。所以要禁止。 从这个角度考虑，燃放烟花爆竹，起码要“限”，甚至要“禁”，绝不应该“放”。 迄今为止我读到过的所有反对禁放的人提出的各种“类比”都多少有些欠妥，是因为：“禁放”不是简单地因为它有安全问题；准确地说，“禁放”不仅仅是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危及燃放者的安全（他可以说他后果自负），更是因为燃放烟花爆竹会危及他人的生命及其财产安全。 另外一个反对禁放的人使用“类比”时常常并不顾及“相似程度”的不同：吸烟对他人也有害但并未完全禁止，这个类比的问题在于1)吸烟正在逐步禁止；2)吸烟还不至于像燃放烟花爆竹一样可能直接使他人受伤致死。再比如，使用酒做类比，饮酒本身并不像燃放烟花爆竹一样可以直接使他人致死；而如若酒后斗殴有人受伤甚至致死，在此过程中“酒”也不像“烟花爆竹”一样是唯一的原因。而吸毒尽管好像并不直接伤害他人，但，它比酒更具备“完全使当事人无法自控”的能力，所以才因此被禁（禁毒当然还有很多其它原因）。 （四）禁止不能解决问题 有很多人好像认为唯一应该被“禁止”的就是“禁止”。他们认为所有问题都与治水一样，“只能引而不能堵”。他们一提到“禁止”就想到“独裁”，殊不知“法制”的本质也是通过定义哪些行为应该被“禁止”来定义哪些行为是“自由”的（即，不被禁止的）。 有些人认为，“禁止”都不会成功。事实上，历史上只能通过禁止才能进步的例子很多，只提我国的事件就有清末的辫子，解放前的小脚，旧社会的娶妻纳妾等等——还有很多风险迷信活动如果不立法禁止的话，也同样是消除不了的。 （五）烟花爆竹的销售会拉动内需（2009年2月14日，补充） 烟花爆竹的销售会拉动内需一说更是站不住脚。据称今年全国上下总计可能有几十亿元人民币的烟花爆竹销售额。姑且不说这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拉动内需”，就算它是，那么用简单算数计算一下就知道了，事实上今年全国上下每年因烟花爆竹致灾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会低于这个数字。央视配楼起火、武汉汉正街起火、杭州花都市场大火等等——这还不算人员伤亡，也还没算间接经济损失。 至于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看到那么多血淋淋的例子却居然可以做到毫无障碍地视而不见，恐怕是个心理学话题。 欢迎继续留言讨论。 2009年2月14日，补充： 根据观察，“禁”、“限”、“放”，这三个立场中，很多人支持“放”（或者不应该“限”、“禁”，或者表示“无所谓”。）绝大多数人主张看起来比较“温和”的“限”，只有少数人主张感觉比较“激进”的“禁”。我知道如果我主张“限”的话，被支持的可能性更大，并且大出许多。但，我知道在烟花爆竹这件事上，“限”基本上不解决问题。 烟花爆竹从某种意义上比枪支更加危险。枪支尽管可能“走火”，但更多的时候，枪支造成的伤亡是“故意伤人”。然而，烟花爆竹不同，它会造成不确定的意外伤害，且必然造成“无辜者”受害。即便燃放烟花的人自身受伤、甚至致死，作为旁人也无法就说“那是活该”。烟花爆竹的管理与汽车的管理也不一样。汽车是生活必需的交通工具，没办法禁止。烟花爆竹本质上来看并非“必需”，就算它真的被禁了，也不会有人因此降低效率、蒙受损失——即便原本依赖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企业和个人，也依然有机会依赖其它的行业生存；相反，整个社会会因此收益。 燃放烟花爆竹从根源上来看是迷信的产物，某种意义上只不过是“陋习”——我们把对社会整体有害的陈旧风俗称之为“陋习”（不大有可能有人认为包饺子是陋习），从这点上来看，说烟花爆竹是“陋习”一点都不过分。燃放烟花爆竹并不能像燃放者所希望的那样“免灾”、“辟邪”，而事实恰恰相反，避不了邪的同时免不了灾。另外一些人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迷信，或者确实不迷信，声称没有烟花爆竹春节就没有气氛，没有味道，不爽。这是非常自私的立场。燃放烟花爆竹的人爽了，同时肯定有另外一些人非常不爽，在一些情况下不是“不爽”那么简单，是伤亡惨重；这至多是“零和”的结局，甚至很可能是“负和”结局。如果“禁掉”，那么没有任何人因此伤亡，结局至少是“零和”，更可能是“正和”的结局。 “限”的立法成本、执法成本、无论从时间、金钱、精力上来看，都比“禁”高很多。究竟应该怎么限，怎么限才最有效才最合理，需要不停地改进、增补、反复。要想完善“限”的方案，其难度绝不亚于现有的仍然并不足够完善的交通法规的制定。而在耗时费力的、漫长的完善过程中，每年全国上下依然要蒙受大量的损失——“限”最多能够减少“直接经济损失”，不能减少“总体经济损失”，还有执法成本没计算呢；人员伤亡的损失很难直接换算成经济计量单位。 “禁”相比“限”来看，可能带来的更大好处不仅仅在于立法成本、执法成本更低，在烟花爆竹这个问题上更在于“禁”比“限”更能有效地避免执法灰色地带的产生和扩散。在“限”而不是“禁”的情况下，“特权”就会出现。于此同时，不法的企业有更大的动力（即，利益预期）施展各种技俩完成自己的目的，而掌握权利的人则会因此有更多的机会腐败。 在我们国家，很多人提起“禁”就会恶心。这是一个本质上令人难过的现象。根本原因在于很多不该禁的东西被禁掉了，于是民众的感觉是“怎么连这个都要禁？！”但是，谁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就等同于不追求其它方面的自由了呢？该禁的就要禁掉；不该禁的被禁掉了，就要努力争取。 “限”有多么不可能呢？王小峰同学搞到土豆上的一段视频（委屈朱军先生了），应该是在2009年春节前录制的： 有一件事情值得高兴——这个帖子下几乎全是反对声音，但没有空洞的谩骂与低级的争吵，几乎全部在“就事论事”，实在是很好。当然，不排除这句话写出来之后，有人故意捣乱；但那在这里不管用，因为这里没有人会仅因为被漫骂而生气。]]></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p><p>有些时候，真理并不见得一定会“越辩越明”——只因为讨论问题的人做不到“就事论事”。除此之外，<a href="http://www.lixiaolai.com/index.php/archives/category/thinking-clearly-series?order=ASC" target="_blank">还有很多因素会导致讨论无效</a>。但，我还是希望更多的人参与这个讨论。为什么这个话题特别值得深入讨论？因为这是一个在目前国内整体氛围下最可能被深入讨论彻底的话题，因为这个话题几乎是最小程度上涉及政治但又与民生最紧密相关话题。而参与这个讨论，某种意义上，是我个人目前能够找到的最让学生锻炼思考能力的方式之一。</p>
<hr />2009年2月16日补充：<br />
这一篇的之前之后，我陆续写了以下若干篇，请与当前这篇文章一起全部阅读，否则很可能获得的只是误解：</p>
<ul>
<li><a title="2009/02/16" rel="bookmark" href="http://www.lixiaolai.com/archives/5596.html">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样选择呢？（四）</a></li>
<li><a title="2009/02/15" rel="bookmark" href="http://www.lixiaolai.com/archives/5579.html">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样选择呢？（三）</a></li>
<li><a title="2009/02/15" rel="bookmark" href="http://www.lixiaolai.com/archives/5568.html">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样选择呢？（二）</a></li>
<li><a title="2009/02/15" rel="bookmark" href="http://www.lixiaolai.com/archives/5556.html">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样选择呢？（一）</a></li>
<li><a title="2009/02/14" rel="bookmark" href="http://www.lixiaolai.com/archives/5542.html">是否应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a></li>
<li><a title="2009/02/05" rel="bookmark" href="http://www.lixiaolai.com/archives/5372.html">看得到、想明白，与说清楚</a></li>
</ul>
<hr /><strong>以下是我的看法。</strong></p>
<p>对于任何一件事情，人们的观点各不相同；如果放到显微镜下，那不同要多惊人就有多惊人。但把众人的态度综合在一起，最终又是好恶清楚、黑白分明。人们之间的观点之所以各不相同，常见的无非以下几个原因：</p>
<ul>
<li>出发点不同</li>
<li>思考能力不同</li>
<li>思考深度不同</li>
</ul>
<p>人们很难完全摆脱自身的固有局限去考虑问题。在房价不断上涨的时期，如果就“政府是否应该控制房价”做民意调查的话，那些买不起房子的人更可能投同意票，而那些觉得政府如若如此那么自己公司的利益就会受损的房地产商如若有机会肯定投反对票。从这一点上来看，“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从最根本的那个起点来看压根就无需证明。</p>
<p>如果一个人凡事只凭自身感受而做决定，通常被称之为“自私”，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这样的人只不过是尚未具备完善的思考能力而已。如果措辞仔细的话，应该说他们只不过是“自然”或者“天然”的人——因为思考能力不是天生的，而是需要后天努力才能习得的。</p>
<p>而每个人的思考能力也不相同。不需要指名道姓地举例子也可以想象以下几种情况：有的人凡事只考虑自己，而另外一些人能在一定的程度上估计他人的利益风险与感受，甚至还有一些人真的可以全然摆脱自己的利益与风险去为更多的人负责。某种意义上，这就是一种能力上的差异。</p>
<p>而具备思考能力的，或者具备一定思考能力的人之中，<a href="http://www.lixiaolai.com/archives/754.html" target="_blank">肯花费时间经历直至思考到一定深度的人少之又少</a>。比如“好的意图不一定带来好的结果”就是大多数人（大多数人甚至干脆不愿思考）不能够一下子领会清楚的事情。看一下身边有多少父母一番苦心把自己的孩子折腾成一个苦命娃的同时反复慨叹“可怜天下父母心”？——很可能是大多数呢。</p>
<p>有很多时候“大多数都认为对自己有利”的方案最终可能对大多数人不利。最明显的例子可能是<a href="http://ipencil.org/ablog/?p=2070" target="_self">“最低工资保障”问题</a>。尽管经济学家可以从各个角度理性地证明“最低工资保障”实际上最终对整个社会有害，但，如果选择通过“全民投票”方式进而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那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会永远继续下去——事实上，在现今我们正在生活的世界里正是如此。另外一个例子是“一夫一妻”的法制化。如果不通过法制，而只是通过“全民投票”方式进而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决定的话，那么，很可能是更多的人选择“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制。</p>
<p>在是否应该“禁放烟花炮竹”的问题上，尽管目前无法确定具体人数，但如果普查（可能的话）之后，发现“反对禁放”的人数远远超过“支持禁放”人数的话，我们应该毫不惊讶才对。</p>
<p><em>2009年2月17日补充：</em></p>
<p>很快，中国青年报发起调查：《<a href="http://zqb.cyol.com/content/2009-02/17/content_2542461.htm" target="_blank">烟花美好又危险 83.5％的人坚信喜庆安全能兼得</a>》，真是非常应景。感谢<a href="http://www.lixiaolai.com/archives/5542.html/comment-page-2#comment-8533">读者小飞侠提供链接</a>。</p>
<blockquote><p>……尽管如此，在这项民调中，只有29.5％的人认为，考虑环境和安全，大城市都应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83.5％的人认为，在延续传统与尊重现实之间要找到一个平衡点，做到既喜庆又安全.</p>
<p>调查显示，72.5％的人今年过年家里燃放了烟花爆竹，也有27.5％的人没有燃放。</p>
<p>当看到燃放烟花爆竹时，69.0％的人感到喜悦；39.3％的人表示既喜欢又害怕；22.3％的人选择在远处观看或者全副武装保护自己；9.3％的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表示非常厌恶，每次都希望能尽快放完。此外，22.3％的人表示经常被突然燃放的烟花所惊吓；21.2％的人担心家里的孩子、老人或者病人受到惊吓。</p>
</blockquote>
<hr /><a href="http://www.lixiaolai.com/archives/5523.html">反对禁放的人所罗列出来的支持理由</a>主要的归纳起来无非以下几种，但都站不住脚：</p>
<p>（一）公民有追求快乐的权利。</p>
<p>这句话本身当然没错。但与此同时，公民有在追求自身快乐的同时不伤害他人利益与安全的义务。只追求权利而回避义务，即便只在道德层面中就已经是拿不出手、上不了台面的立场。人们当然可以也应该追求自由，但恰恰是为了保证所有人的更多自由，才必须在考虑权利的同时不能忘了义务，在追求民主的同时不能忽略了法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不等同于限制公民自由，恰恰相反，是在保护公民生面安全、保证公民不被惊吓、不被炸伤、不被炸死的自由。</p>
<p>（二）要保护传统文化，民间习俗</p>
<p>这种说法基本上是扯虎皮拉大旗。烟花爆竹与春节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儿。燃放烟花爆竹而带来的安全隐患恰恰是很多人大喜之日变成大悲之时的原因。来年（2010）的正月十五，人家共度元宵佳节的时候，张建勇的家人却要伤心欲绝。没有了烟花爆竹，春节还是春节。但烟花爆竹所带来的所谓“喜庆气氛”，背后是血淋淋的代价。</p>
<p>（三）不能仅因不安全就禁止</p>
<p>持这种观点的人貌似最“理性”。他们最常用的一个类比是这样的：“每年因车祸而造成的伤亡是烟花爆竹造成的伤亡的许多呗，那难道要禁止人们开车么？”但这个类比很有问题。</p>
<p>事实上，法律从来都没有允许任何人“随便驾车”。开车上路之前，是需要考驾照的；无照驾车、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等都是违法的，甚至不使用安全带都是违法的。之所以没有完全禁止汽车，是因为相对来看，汽车比烟花爆竹更“必需”。没有烟花爆竹社会不会退步，但没有了汽车就不行。</p>
<p>为什么无照驾车、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等都是违法的呢？因为这几种情况下，驾车司机选择了一种可能对自己有利但却直接危及他人生命及其财产安全的驾驶方式。所以要禁止。</p>
<p>从这个角度考虑，燃放烟花爆竹，起码要“限”，甚至要“禁”，绝不应该“放”。</p>
<p>迄今为止我读到过的所有反对禁放的人提出的各种“类比”都多少有些欠妥，是因为：“禁放”不是简单地因为它有安全问题；准确地说，“禁放”不仅仅是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危及燃放者的安全（他可以说他后果自负），<strong>更是因为燃放烟花爆竹会危及他人的生命及其财产安全</strong>。</p>
<p>另外一个反对禁放的人使用“类比”时常常并不顾及“相似程度”的不同：吸烟对他人也有害但并未完全禁止，这个类比的问题在于1)吸烟正在逐步禁止；2)吸烟还不至于像燃放烟花爆竹一样可能直接使他人受伤致死。再比如，使用酒做类比，饮酒本身并不像燃放烟花爆竹一样可以直接使他人致死；而如若酒后斗殴有人受伤甚至致死，在此过程中“酒”也不像“烟花爆竹”一样是唯一的原因。而吸毒尽管好像并不直接伤害他人，但，它比酒更具备“完全使当事人无法自控”的能力，所以才因此被禁（禁毒当然还有很多其它原因）。</p>
<p>（四）禁止不能解决问题</p>
<p>有很多人好像认为唯一应该被“禁止”的就是“禁止”。他们认为所有问题都与治水一样，“只能引而不能堵”。他们一提到“禁止”就想到“独裁”，殊不知“法制”的本质也是通过定义哪些行为应该被“禁止”来定义哪些行为是“自由”的（即，不被禁止的）。</p>
<p>有些人认为，“禁止”都不会成功。事实上，历史上只能通过禁止才能进步的例子很多，只提我国的事件就有清末的辫子，解放前的小脚，旧社会的娶妻纳妾等等——还有很多风险迷信活动如果不立法禁止的话，也同样是消除不了的。</p>
<p>（五）烟花爆竹的销售会拉动内需（2009年2月14日，补充）</p>
<p>烟花爆竹的销售会拉动内需一说更是站不住脚。据称今年全国上下总计可能有几十亿元人民币的烟花爆竹销售额。姑且不说这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拉动内需”，就算它是，那么用简单算数计算一下就知道了，事实上今年全国上下每年因烟花爆竹致灾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会低于这个数字。央视配楼起火、武汉汉正街起火、杭州花都市场大火等等——这还不算人员伤亡，也还没算间接经济损失。</p>
<hr />至于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看到<a href="http://www.lixiaolai.com/archives/5505.html" target="_blank">那么多血淋淋的例子</a>却居然可以做到毫无障碍地视而不见，恐怕是个心理学话题。</p>
<p>欢迎继续留言讨论。</p>
<hr />2009年2月14日，补充：</p>
<p>根据观察，“禁”、“限”、“放”，这三个立场中，很多人支持“放”（或者不应该“限”、“禁”，或者表示“无所谓”。）绝大多数人主张看起来比较“温和”的“限”，只有少数人主张感觉比较“激进”的“禁”。我知道如果我主张“限”的话，被支持的可能性更大，并且大出许多。但，我知道在烟花爆竹这件事上，<strong>“限”基本上不解决问题</strong>。</p>
<p>烟花爆竹从某种意义上比枪支更加危险。枪支尽管可能“走火”，但更多的时候，枪支造成的伤亡是“故意伤人”。然而，烟花爆竹不同，它会造成不确定的意外伤害，且必然造成“无辜者”受害。即便燃放烟花的人自身受伤、甚至致死，作为旁人也无法就说“那是活该”。烟花爆竹的管理与汽车的管理也不一样。汽车是生活必需的交通工具，没办法禁止。烟花爆竹本质上来看并非“必需”，就算它真的被禁了，也不会有人因此降低效率、蒙受损失——即便原本依赖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企业和个人，也依然有机会依赖其它的行业生存；相反，整个社会会因此收益。</p>
<p>燃放烟花爆竹从根源上来看是迷信的产物，某种意义上只不过是“陋习”——我们把对社会整体有害的陈旧风俗称之为“陋习”（不大有可能有人认为包饺子是陋习），从这点上来看，说烟花爆竹是“陋习”一点都不过分。燃放烟花爆竹并不能像燃放者所希望的那样“免灾”、“辟邪”，而事实恰恰相反，避不了邪的同时免不了灾。另外一些人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迷信，或者确实不迷信，声称没有烟花爆竹春节就没有气氛，没有味道，不爽。这是非常自私的立场。燃放烟花爆竹的人爽了，同时肯定有另外一些人非常不爽，在一些情况下不是“不爽”那么简单，是伤亡惨重；这至多是“零和”的结局，甚至很可能是“负和”结局。如果“禁掉”，那么没有任何人因此伤亡，结局至少是“零和”，更可能是“正和”的结局。</p>
<p>“限”的立法成本、执法成本、无论从时间、金钱、精力上来看，都比“禁”高很多。究竟应该怎么限，怎么限才最有效才最合理，需要不停地改进、增补、反复。要想完善“限”的方案，其难度绝不亚于现有的仍然并不足够完善的交通法规的制定。而在耗时费力的、漫长的完善过程中，每年全国上下依然要蒙受大量的损失——“限”最多能够减少“直接经济损失”，不能减少“总体经济损失”，还有执法成本没计算呢；人员伤亡的损失很难直接换算成经济计量单位。</p>
<p>“禁”相比“限”来看，可能带来的更大好处不仅仅在于立法成本、执法成本更低，在烟花爆竹这个问题上更在于“禁”比“限”更能有效地避免执法灰色地带的产生和扩散。在“限”而不是“禁”的情况下，“特权”就会出现。于此同时，不法的企业有更大的动力（即，利益预期）施展各种技俩完成自己的目的，而掌握权利的人则会因此有更多的机会腐败。</p>
<p>在我们国家，很多人提起“禁”就会恶心。这是一个本质上令人难过的现象。根本原因在于很多不该禁的东西被禁掉了，于是民众的感觉是“怎么连这个都要禁？！”但是，谁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就等同于不追求其它方面的自由了呢？该禁的就要禁掉；不该禁的被禁掉了，就要努力争取。</p>
<p>“限”有多么不可能呢？<a href="http://www.wangxiaofeng.net/?p=2496" target="_blank">王小峰同学搞到土豆上的一段视频</a>（委屈朱军先生了），应该是在2009年春节前录制的：</p>
<p><object width="400" height="342" data="http://www.tudou.com/v/GeiBAw3fgIE"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param name="allowScriptAccess" value="always" /><param name="wmode" value="transparent" /><param name="src" value="http://www.tudou.com/v/GeiBAw3fgIE" /><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 /></object></p>
<hr />有一件事情值得高兴——这个帖子下几乎全是反对声音，但没有空洞的谩骂与低级的争吵，几乎全部在“就事论事”，实在是很好。当然，不排除这句话写出来之后，有人故意捣乱；但那在这里不管用，因为这里没有人会仅因为被漫骂而生气。</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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