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举证难度的不同,所以,争论双方的境况常常处于这种状态:
- 其中一方肩负沉重的举证责任(burden of proof)
- 而另外一方则享有来自假设的恩惠(benefit of assumption)
在两千年多年以前,如果你观察到船出海之后,并不是一下子消失在视野中,而是逐渐变小;更为重要的是,先是船身消失在水平线之下,而后是船帆一点一点地消失……于是,你断定,大地肯定不是平的……也许它应该是圆的。
可是,这与当时普遍接受的“知识”并不相符,甚至完全相反——那时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大地是平的。这时,当你参与讨论,并且提出你的看法之时,你就负有沉重的举证责任,而不相信你的人则享有来自假设的恩惠。

那两千多年之后的今天,你是不是就自动享有来自假设的恩惠了呢?也不一定。因为你总是可以遇到一些“固执”的人。比如,现在地球上依然有个社团相信地球是平的——比如,这个现年33岁的美国人,Daniel Shenton。
当有一方(有意无意)拒绝承担举证责任的时候,讨论就没办法正常进行下去。拒绝承担举证责任的方法很简单,连那些不懂举证责任的人都可以自然而然地运用:提出一个观点之后,要求对方进行反证。
他们的逻辑是“既然你无法证明我是错的,那么我就是对的。”这是一种典型的逻辑错误,学称“Argument from ignorance“(或“appeal to ignorance”)。
这里的逻辑漏洞来自于“他的对”与“他的错”,其实并不是“对错”那么简单的“非此即彼”之情况。
比如,对任何一个现象,错误的解释可能有无数个。所以,即便我们全然无法证明其中的某一个是错的,它依然是错的,而非正确的那个。
而与此同时,证明肯定论断(positive claim)与证明否定论断(negative)的难度也非常不同。在更多的情况下,证明否定论断要比证明肯定论断难得多。
比如,相比证明“你欠我十万元”来看,“你没欠我十万元”的举证难度要高出许多——甚至没办法证明。
所以,要求对方证明“你没欠我十万元”,如若无法证明的话,那么就认定“你欠我十万元”——这是无理取闹。
因此,很多人尽管连“举证责任”这个概念都没听说过,可是却早已经仅凭潜意识就知道其中的难易之分,进而将其运用到狡辩之中。更可怜的是那些已经开始狡辩却并不自知的人——他们已经误入歧途,却以为自己在“上下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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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导论里有提到过常见逻辑错误
我倒觉得不需要知道这么多专业术语,了解哪儿出错,如何措辞指出并让别人接受就行了。。
这个责任是不是针对一个论点提出的人来说的?
例如,如果一个有神论者说这个世界有神,而我不相信,举证责任在有神论者吧?
如果我对于一个有神论者提出:这个世界是不存在神的,那么我应该负有举证责任吗?我要向他证明吗?
“相信我,谁都会迟到的。没有人可以一辈子从不迟到,如果你见过这样的人请你告诉我——但我想你拿不出证据,应为你从来没有盯着谁看一辈子;如果你听说过这样的人,我会认为那只是传说。”
出自把时间当朋友-第五章-第六节-06-尽量不要因为别人吃到而责怪他们
这个已经修订过了。:)
谁来证明数学上的反证法是绝对正确的?我觉得很多人维护自己狡辩的论据之一可能就是数学上有反证法!如果非要我举证,我就举证我自己相信狡辩者是因为有反证法的存在!如果还说我这在偷换概念,那我就狡辩一次!(当然还是无法证明很多,但可以部分推断出来!)
数学上的反证法是正确的。因为,能够运用反证法的前提是“此事非此即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