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同学提醒我《校内网服务条款》中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
十七、知识产权
……用户同意千橡公司对其创作并上传的作品在全世界范围内享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消的、独家的和完全的许可和再许可 权利,以使用、复制、出版、发行、以原有或其他形式进行改编、转载、翻译、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此许可和再许可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此作 品的著作权、邻接权及获得利益等权利。用户同时承诺,不就上述作品以及上述作品的改编作品对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许可使用。
对于经用户 本人创作并上传到校内网的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 或视频等资料的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权利归属于千橡公司,未经千橡公司同意,用户保证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编或再发 行,或者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同时保证不许可任何第三方从事上述行为。……
过去确实没有读过这个“服务条款”,读罢,我决定删除所以我在校内发表过的文章。写了个脚本自动删除也竟然花了十几分钟时间。其实,我还是很想在校内发表文章的,因为可以有许多学生读者。然而,校内服务条款中的规定我又是绝对无法接受的。
请问,有哪位达人有什么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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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小题大作啦,弄不好校内的服务条款是从哪个网站的协议里复制拼凑过来的呢,人家根本没当回事。
要是想侵权,没这个条款也敢耍流氓
可以帖链接,不过很多人会懒得点那一下,不过连点一下鼠标都懒得做的读者放弃了也无所谓。以上。
仅在校内以标题和链接方式发表文章?
不知道这个建议好不好.
这个霸王条款让人发指。
很早之前就不在校内更新日志了。
从来都是直接过来lixiaolai.com上看文章。+RSS GoogleReader订阅。
可以考虑rss摘取到校内,这样输入到校内日志里的都不是全文。
我现在也彻底放弃校内了。找不到我跟兴趣的内容!
我都已经注销了。写个日志就说不再更新了,只在本博客更新
或者只写标题和链接地址。
或者就不要用校内了,真没什么必要
文章还是可以发滴…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只发个开头片段,或者干脆只发标题就行了~后面全都省略,然后在正文加上原文链接~~~
李老师可以自己建一个类似校内的社区网站,叫笑来网,自己定条款。顺便把校内、开心网之流的挤垮。
也可以每次发文章,就是标题,加一个此网站的链接。不知道这个版权,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我都是看rss的 :)
不知道facebook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条款呢。。
每篇文章里骂千橡一句,然后给一个URL
对于只知道上校内的学生 不看也罢 他们已经没救了
佩服啊 李老师 还会写脚本 佩服 不容易
脚本咋写的样,笑来老师?~~
我想知道一下,万一哪天我也想删了。。。。。
居然有这种条款!校内是自断后路吧。
只在这里更新就足够了,想看的学生自然会找到这里来。
当个笑话看了。。。
博客首页进行版权声明,不知道如何呢?
楼上这个应该是不行的,只要你在校内发东西就表示同意它的条款了。像上面说的,发链接吧~
要不就试试发信给admin,让他从后台删除。再不行,就看看有没有注销账户的地方。
笑来老师可不可以把那个脚本发到我的邮箱,看了文章吓了一跳,我也想删除了。。。
我也是,某日看到这个条款之后,干了同样的事
简单
既然你有编程基础 那我长话短说
找个图像处理库 把文章写到图片上 然后发布图上校内 嘿嘿
Version 1: http://www.xiaonei.com/info/agreement.jsp
Version 2: http://m.xiaonei.com/privacy.jsp
They are different.
Xiaonei.com has different and conflict versions of agreement. Will it results in INVALIDATION?
The underlying company Opi-corp seems ugly, for its disgusting invitation mail (titled ‘有人想跟你发生关系’) from Kaixin.com. And, Kaixin.com might be considered as a confusion of Kaixin001.com (which is often referred as the GENUINE Kaixin).
Such a disgusting company should die. However, since most people are unfamiliar with law or unserious with such life-irrelevant boring affairs while such websites could meet their needs or lust, the company continues.
校内网的这个条款订得很严密。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最高人民法官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著作权转让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人民法院依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审查合同是否成立。”根据《合同法》规定,数据电文也属于“书面形式”。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这里使用的是“可以”而非“应当”。并非强制登记的,所以不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并且这个合同邪恶地规定“永久性的、不可撤消的、独家的和完全的许可和再许可权利”。
似乎删除也不是办法……
补充一下,不知道这个条款是不是一开始就存在。如果能够证明是在你注册后才修改、添加的,那么这个条款可以确定是无效的。
当年知识产权法没学好,只能分析到这个程度了。先抛个砖,欢迎前辈、学长、学姐指教。
您发篇日志《以后不再校内发帖了》,讲一下原委就行了
笑来老师,一直是订阅这个网站的rss。
不过貌似现在条款跟您说的那个不一样了。
http://xiaonei.com/info/agreement.jsp
十七、知识产权
用户保证和声明对其所提供的作品拥有完整的合法的著作权或完整的合法的授权可以用于其在校内上从事的活动,保证千橡公司使用该作品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也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承担任何义务。用户应对其所提供作品因形式、内容及授权的不完善、不合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完全责任。 对于经用户本人创作并上传到校内的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 或视频等,校内网享有永久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同时校内网以及千橡公司的其他运营网站有权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编或再发 行上述作品。 千橡校内公司保留对其网站所有内容进行实时监控的权利,并有权依其独立判断对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作品实施删除。千橡公司对于删除用户作品引起的任何后果 或导致用户的任何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因用户作品的违法或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而导致千橡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对第三方承担任何性质的赔偿、补偿或罚款而遭受损失(直接的、间接的、偶然的、惩罚性 的和继发的损失),用户对于千橡公司或其关联公司蒙受的上述损失承担全面的赔偿责任。
前两天跟金晶也在讨论这个问题,facebook做了一个类似的修改,然后被用户炮轰了,于是又改回原来的版本了。我查了一下,几乎所有国内的博客服务系统和SNS系统都有类似的服务条款。按照这个条款的话,删除也不解决问题,丫们还是拥有所有权利,这个是比较狠的。我正准备着个高人咨询中……等我的消息。
我也是因为这个条款停止了在校内的更新博客。
我个人觉得一个比较可行的work around是,你在自己的博客上首发自己的文章,然后在校内上进行转载,声明文章版权属于原作者。
前面也有网友说只发表标题和链接,应该也是一种办法。
首先声明,我对法律一窍不通。只是从语法层面上来分析下合理取得合法权益的可能性。只是从文本上来说,这个霸王条款让我们不舒服的地方是其后面一大长串的卖身契。但是这个卖身契是建立在两个前提上的
这两个前提是用 并 连接的,逻辑上是与的关系。也就是说前提成立的条件二者缺一不可。 创作肯定是动不了手脚了,上传 /上传到校内网 这个条件的成立在一定范围内还是可以控制的。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怎样才能在不 上传 /上传到校内网 的同时又能显示文章
#21 无限 的图片法 感觉挺好,以后发表文章的时候只是把图片的链接上传就可以了。这样一来同时满足条件的只有该图片的链接。
#9 tomato14 提议的rss 感觉也可以利用一下。在校内网的博客上传个rss来抓取lixiaolai.com的文章,这样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只有rss抓取程序。当然这里存在个假设就是rss 的抓取是不否等同于上传 的,因为rss 的抓取是程序的机械执行,而 上传 则是由人来发出的,两者应该属于不同的范畴。
当然还可能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但由于我不是法律专业。对于分析的是否有效不能确定。还请潜水中的法律达人来验证下可行性。
我直接把校内删除了~但貌似他们还可以永久保存所有数据~
笑来老师文章,我们受益匪浅,望三思再删。
直接分享链接吧
不过现在这样有了李老师的博客,那就多来这里看看好了
用校内的分享功能好了…
这就是偶为啥一直呆在yo2写blog的缘故
我不用校内网。原因有:
校内网的用户条款很黑。(之前solidot上有人跟踪指出。)
校内网上有很多广告。
有其他更好的同类服务,如腾讯、微软的服务更加综合好用。
PS. 校内网的用户条款最近改过了,就如#26楼所说的。把独家使用权力改成非独家的使用权。如果是独家使用权的话,你自己发贴,再转到其它的博客,就是侵权了!(相当黑!)
还真没注意……
以后不发了。
不要用XN啦
lixiaolai.com就已经很强大了
一般校内上都只写一些不太重要的东西, 不怕~
李老师,请问你的脚本是怎么写的啊?
我想下载我所有校内的日志再删除掉……呵呵
我已经删除了校内的账户。
校内的条款已经改了,而且就算不改,这样的单方面条款到了法庭上是完全无效的,所以完全不用理~~
这样的条款本身就是欺骗行为。
已经开始抵制校内了,真是垃圾,克隆国外的想法和产品到中国自己却做得这么差
把文章删掉,发个链接让学生到这儿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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